日常篇(1 / 1)

溺于婚色 两块煎饼 1712 字 4个月前

作为西方有名的浪漫之都, 爱尔兰“不允许离婚”的制度更是从建国起便延留至今。

对于这片土地而言,爱情是神圣的,是不渝的,是忠贞的, 更是彼此厮守, 无怨无悔。

庄园整体设计为巴洛克风, 少许的英式典雅辅佐其中, 复古风情被玫瑰装饰点缀,粉、蓝、白三色相得映彰。

休息室的门被推开时, 乔知懿正坐在梳妆镜前做最后的妆容确认。

“美死了美死了,这是什么仙女下凡呀!”

下意识朝门的方向看出,看清来者,她扯动嘴角:“要不是办婚礼,我真是好几个月都见不着你人影。”

冯妤笑笑,将特地从法国带来的礼物递过去, 道:“这个香味是我特调的, 全世界独一无二。”

乔知懿也不客气,随手把简洁的外包装拆开,果然第一眼就看见摆在正中间的四方玻璃瓶。

泵头按动, 淡雅清新的馥郁香气顺势蔓延,将空气都烘托出一圈甜色。

冯妤弯着眼睛:“怎么样, 还喜欢吗?”

乔知懿:“你送的,怎么可能不喜欢,对了, 这款香取名字了吗?”

“Freya。”

冯妤如是道。

一串再简单不过的英文, 加起来拢共不过五个英文字母, 可背后蕴藏的深意, 却是两个女孩心照不宣的默契。

掌心的玻璃瓶裹着细微凉意,哪怕被这样攥捧了好一会儿,始终如一。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触觉,才真正得令人印象深刻。

作为宾客,冯妤没有在休息室待很久,指了指那只带在身边很多年的相机,当当初每一次一样,表示会为她拍出漂亮的照片。

这是十年前就有的约定了,在她第一次上台表演,在她拥有属于自己的第一款相机。

冯妤前脚刚走,乔砚铭就来了。

作为女方家属,这个时间他按理是不应该提前打扰,可毕竟受人之托,还是嘴上嫌麻烦的跑了一趟。

“喏,”他将手里的糖递到她面前:“姓沈的说你没吃早餐,怕你不舒服让我拿过来的。”

一听这话,乔知懿故意摆出一副很嫌弃的样子:“只有糖啊?”

下一秒,乔砚铭又将另一只手藏着的巧克力一并摆出来:“坚果巧克力,你最喜欢的那个牌子。”

“还得是我亲哥!”

“你以为。”乔砚铭笑着,自然而然地没有表明其实巧克力也是姓沈的某人让他一起拿过来的。

兄妹俩罕见地没有斗嘴,脸上各挂着浅淡笑意,没有所谓的至暴至烈,反而细水长流。

“对了。”沉默半晌,乔砚铭还是开口了:“刚刚来的路上遇见爸了。”

没有第一时间接话,乔知懿的手里还捏着吃到一半的巧克力,双腮一鼓一鼓地嚼着,起伏不一,瞧着乖巧可爱。

像仓鼠。

她不说话,乔砚铭叹了口气,继续道:“这种矫情的话我知道你也不是很想听,我就长话短说,他想让我代他对你说声抱歉,因着之前的那些事。”

“所以他希望我原谅他?”

最后一口巧克力被吞咽腹中,她抽出纸巾擦了擦嘴角,抬眸看去,一双狐狸眼闪着熠熠光彩:“哥,实话说,我现在早就不想谈什么怪不怪的了,谈这些都没有意义,没有人是一定要揪着过去盘算的。”

“从小到大每一次的选择我都不后悔,虽然在选择的背后有他的推波助澜,可做出选择的人的确是我自己,所以我不会去强制性地怪他什么,没必要,也没意义。”

其实有关自己身世的事,乔知懿看得比谁都开。

与其责怪埋怨曾经用来垫脚的石头是否美观,不如考虑石头应该怎么摆才能让她看到更美的风景。

这是沈枢教她的道理。

用他的亲身经历言传身教。

一个小时后,婚礼准时开始。

随着进场音乐的旋律响起,乔知懿手持捧花站在长廊尽头,一步步朝走进。

玫瑰娇艳,纱裙洁白,重工技艺下独有的设计感在灯光与自然光的相辅相成下璀璨华贵。

她头顶的皇冠正是不久前沈枢从拍卖会上竞下的那顶,被誉为“玫瑰头颅”的顶级珠宝在这一刻成了绝无仅有的证婚使者,仿若是维纳斯派遣而来。

因为新娘的要求,这场婚礼没有伴娘伴郎,连传统意义上将新娘的手送到新郎面前的环节也没有安排。

这仅仅是他们的婚礼,台上的主人公也只有他们。

说不清是不是音乐的缘故,每走一步,乔知懿都觉得自己的心脏仿佛都要炸掉一般,她掀起睫毛向不远处看去。

其实在一开始的设想中,作为新郎的沈枢应该站在终点等她靠近,可这个安排在第一次彩排就被无情地否掉。

只因为——

沈枢说他等不及。

看见她朝他走近,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提前靠近牵手。

这一次也不例外。

手背被男人温热的掌心温度包围,她耳根浮现一圈红,小声道:“好不成熟喔。”

沈枢哑然,用差不多的音量回:“没有把你打横抱起来走,已经很成熟了。”

乔知懿微窘,恨不得用捧花挡脸。

婚礼的环节并不繁琐,在彼此诉说过“我愿意”后,便轮到穿着小礼服的花童上台送戒指。

证婚人是位鹤发童颜的白胡子神父,长得有点像儿童绘本里的圣诞老人,他慈悲善目,一本正经又古灵精怪地宣布“交换戒指”。

明明是拿过无数次的重量,可这一次,乔知懿却觉得指尖在发抖。

清晰地感知到自己的紧张,她小幅度地呼吸,不停安抚。

“知懿。”

忽得,男人清冽低沉的嗓音钻入耳膜,毫无征兆地打断了她的动作。

条件反射地抬起头,她眨了眨眼睛,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沈枢稍显无奈,笑了下:“戴错手了。”

乔知懿一愣,立刻低头去确认,辨清楚确实把戒指戴错手后,一张脸再也遏制不住般变得滚烫涨红。

她欲哭无泪,手忙脚乱地将已经推到一半的素戒取下来,又去抓他另一只手。

沈枢柔声安抚:“别紧张,今天你是女主角,时间归你管控。”

没想到自己能在这种重要的环节出错,乔知懿心跳如雷,紧张与兴奋混作一团,根本分不出到底哪边是哪边。

除此之外,似乎还掺杂着难以耻齿的尴尬。

总算将戒指安然无恙地戴到了原本属于它的地方,她看向他,小声嘟囔:“这不是怕委屈我的男主角吗。”

黏黏糊糊的调调,是只有他们才能听清楚的分贝。

哪怕周围沸腾欢闹,他们的眼中也只有彼此。

/

乔知懿有生孩子的念头是在一年后。

一切都比她预想的还要顺利,从决定备孕到看到两条杠,中间只花了三个月。

产检建档定的医院是乔氏名下的一家私立医院,医疗水准在全市都是名列前茅,尤其在妇产科,可是有被誉为“产科圣手”的名医。

第二次去产检时,沈枢依旧全程陪同,帮她拿包走流程,医生问的每个问题都对答如流,比她本人还要了解。

临走时,女医生笑着打趣,说得乔知懿有些不好意思。

从医院出来她突然说想吃冰淇淋,沈枢敲了下她额头,没脾气地又问想吃什么口味。

乔知懿坏笑:“能吃几个?”

沈枢故意摆凶脸:“你觉得呢?”

“伽蓝哥哥这么好,肯定愿意满足我这个小小的愿望吧?”说到“小小”时,她还特地比了个手势,眼底狡黠一览无余。

沈枢面无表情,盎然一副铁面无私:“今天做个坏人。”

七个月后,乔知懿比预产期提前半个月生产。

是个男孩。

也是因为足足提前了半个月,生下来才四斤的小婴儿倒是先进新生儿保温箱里待了一段时间。

孩子的名字在刚怀孕不久就定好了,叫“沈乔”。

一开始的想法就是这个名字男孩女孩都能用,喊起来寓意彰显,小朋友以后学写字也方便。

而第一个对于这个名字表现出不太满意的人,是乔砚铭。

某天他来看小孩,吐槽:“你们敢不敢再随意一点?”

不等沈枢开口,乔知懿就瞪过来:“怎么,你对我起的名字有什么不满意?”

乔砚铭毫不客气:“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为什么他不能叫‘乔沈’。”

乔知懿:“……滚。”

这时候,刚给小朋友喂完奶的沈枢看过来,淡淡道:“等他以后能认字了,让他自己改。”

婚后第三年,乔知懿和沈枢一起去了趟祈业寺。

寺里香火依旧鼎盛,连那家几平方大小的文创小铺也变得火爆非凡。

她心里痒痒,拉着男人的袖口又去求了只观音签,因为担心结果不是自己想要的,连看笺语前都是闭着眼睛,生怕被什么不好的东西糊一脸。

沈枢被她逗笑,顺着一字字帮她念出。

最后又落了句结语:“上上签,顶好的寓意。”

听到这话,乔知懿才放心地睁开眼睛,将薄薄签纸对折,可下一秒,竟直接塞入沈枢的手中。

后者扬眉:“怎么?”

乔知懿笑了下:“不是上上签吗?好签配佳人,这才是真正的顶好寓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