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光荣说:“原来如此,但是有些情况,我还是第一次听你说起,怪不得我蒙茬茬的。”
夏天说:“下午他来,要是我不在行里,你接待一下。”
舒光荣应承着离开了夏天的办公室。
王显耀和夏天准备明天到南ao去。
在行长办公室,王显耀对夏天说:“你到财务室支取一万元备用金。”
夏天问:“一万元够了吗?”
王显耀说:“我看够了。另外,你要注意:到南ao原本只有我两个人去的,考虑到我们听不懂潮州话,才叫上李朝阳。有些事。面不要撒得太开。要把握住分寸。”
夏天说:“好的,我注意把握。”夏天说完,在心里想道:“这就是王行长的精明之处,什么事都留有后手。但也难怪,这是他刚来湖贝支行时经手审批的贷款啊!”
有趣的是:当初,不太懂金融业务的王显耀被总行赶鸭子上架似的派往湖贝金融服务社——也就是现在的湖贝支行接替庄宇,在存款迅速大幅减少、借无可借、经营风险凸现的紧急关头。为了拉进引存放贷的大额定期存款,经请示总行,批准办理了两笔贷款。一笔是深圳三八股份有限公司的350万元,另一笔就是这个深圳雄鹰工贸公司的2700万元。当时,这两笔贷款为湖贝支行融进了7300万元一年期存款,算是解决了一时的燃眉之急。不料,一年不到,发现两笔贷款都出了问题。从此沾上了官非。这对王显耀来说,的确是不小的打击。并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
话说夏天回到自己办公室,便推敲起有关南ao方面的有关材料来。其中一份是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该书写道:
广d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1996)深中法经初字第1494号
原告: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地址:深圳罗湖湖贝路。
负责人:王显耀,行长。
委托代理人:郝文婷,市民银行湖贝支行法律顾问。
被告:深圳雄鹰工贸有限公司。地址:深圳怡景花园寿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