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阳便退出了经理办公室。
话说夏天已经看过玉凤金龙的工地,也跟汪溜接触了几回。其实,他对汪溜的印象不坏,应该是做事业的人。只是觉得他做的事业,对银行贷出给他的款承不承担责任便很难说了。夏天估计,作为对汪溜个人能力的考验,他不会让这个项目流产;作为他自己实现自身价值的考虑,他会从这个项目中赚钱,这样,起码可以荣归故里。但是,要让几家银行贷给他的3000多万元贷款都还清,夏天觉得不是件容易的事。
在这笔贷款资料里,汪溜拿来的是在深圳筹建特区之初,在地图上“划了一个圈”而给武警部队使用的没有补地价的划拨地。后来转给军队企业经营用。这种抵押物能不能办妥抵押是一个问题,日后假如贷款不还,能不能处分抵押物又是一个问题。因此,这个抵押是比较不理想的。但是,总比信用贷款强。
夏天看完玉凤金龙大酒楼的资料介绍,看了贷款证,看了酒店与房东签的合作书,又看了李朝阳写的贷款调查报告,认为评价太乐观。但在“信贷部经理”一栏中写不下自己的看法。于是,他打开一张32开,也就是a4纸写道:
本页存入信贷档案。
一、该项目正在施工,从贷款证的记录来看,已经贷款2000多万元,不排除用其他融资手段的资金进入该项目。因此,其负债程度是比较高的。
二、该酒楼定于1995年2月28日开业,是否如期开业,取决于后续资金能否如期到位。退一步讲,就是如期开业,也还有一个产品成长期,仍是微利阶段。因此,对其盈利能力的估计应该谨慎一些。
三、该酒店与业主所签的经营合同十年。十年后,酒楼的一切设施归业主所有。也就是说,在十年间,经营者要赚到足以支付银行本息、税金、酒楼设备摊销的毛利实属不易。
四、鉴于以上三点,本人认为,当其他银行投入了大部分资金,我们只要一小部分投进去,就能开张时,对该酒楼的贷款才是正确的。同样,当其他银行乐于继续贷款支持它时,我们必须抓紧收回贷款,这样才是安全的。
在大家都赞同上述意见的前提下,本人同意贷款500万元,期限半年。
夏天写完,翻开贷款呈批表,在“信贷部经理意见”一栏中,写道:“我对该项目的详细看法见附页,在此前提下,同意贷款500万元,期限半年,报领导审批。夏天。”
夏天写好后,整理好贷款卷宗,随即来找庄宇。
秦现虹和陈士清坐在庄宇办公室里好像在商量着什么事。夏天敲了门,庄宇说:“进来。”
夏天进到办公室,与三人打招呼,对庄宇说:“这是玉凤金龙酒楼的贷款卷宗,你抽空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