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婴:“………”
他站起身,深呼吸,运了运气,接着——黑金色的筒靴对着那个笨蛋的屁股,狠狠地来了一脚!
“白痴!”
纯黑的瞳仁中满是对后辈的嫌弃,他正想要说什么,突然生生地怔住了。
“……?”摸着有点疼的屁股,马尾小哥也跟着站起来,“哎哎,你去哪儿呢阿婴!别随便乱逛——boss这会说不定在浅眠;小心他没睡醒,一口把你给吞了!”
“好可爱的猫……”
“诶?”
不搭理满嘴流油(???)的同伴,高大的黑发男人走到墙壁的角落,低头,弯身,从地上抱起那只让他一见钟情、炽热情感直抵心脏的猫咪:“……太可爱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的动物!”
“喵~”
于是,那只让程婴目眩神迷的小猫;仰着脑袋,对他细细地、乖巧地叫了一声。
……
没有讨厌难打理的毛发、没有奇怪的臭味、甚至还散发着淡淡的、如暖阳般辛辣的香味——
几乎迎合了所有程婴从入职以来,一直梦想着的存在。
要知道学着老大、每年上传自拍的野狼相片——真的很麻烦,但对于宠物向来挑剔的青年却总是找不到合意的;然而此刻……
他双膝跪地,本想把对方抱进怀里,摸摸它的小脑袋;但为了不吓到这只令人怜爱的猫咪,让它受惊后逃跑,他只好压抑着内心的冲动,试探着,那只手就要伸过去——马上就能碰到了——
“哇,老大这儿还有猫?”
蓝斯特——就是带着耳钉的那个活泼的金发青年,他一把抄起地上的猫咪,特别随意地揉揉它的脑袋,俊朗的脸上露出一抹笑意,“唉嘿嘿,居然没毛,老大的口味真独特,哈哈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