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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第十四朵雪花(一) 好风凭借力。……(4 / 5)

于老大两口子跟于老两口子以前还盼着自家能有个男娃,可这么多年过去,家里最大的桃花都十了,他们渐渐便死了继续生的心,准备家一起供这唯一的侄子念书。

考秀才什么的难度太大,识几个字,好歹不用在地里刨活,能去镇子找份活计,隔壁于老抠家的大孙子不就是么?

念书虽没念出什么名堂,却在一家布店当了账房,每个月有月钱拿不说,听说掌柜家还看上他当女婿,想把婚事给定了。

毛蛋在这个怀里亲亲,那个怀里蹭蹭,不忘为姐姐们邀功。

听说出去打猪草找果子的杏花荷花菊花遇到了野鸡,一家人都很高兴,于老蔫当下拍板定案,决定今晚就把这野鸡给炖了,马上要到农忙,肚子里没点油水干不成活。

“奶,奶,这鸡奶来烧吧,奶烧菜最好吃了!”毛蛋抱住奶奶的腿撒娇。

刘春花哪有不肯的,奶孙俩进了灶房,桃花把梅花赶了出去,她来烧火,刘春花不忘让心爱的乖孙出去:“毛蛋蛋啊,灶房热得慌,你出去耍。”

毛蛋可不肯出去,老百姓穷,油盐省着吃,好好的野鸡如果做得不好吃,那跟啃野草有什么区别!

所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刘春花允许他留在厨房,并且时不时状似不经意的提点刘春花该怎么做。

野鸡跟今天找的新鲜菌子一起烧,香飘数里,幸好现在天热,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农忙,家家户户做饭都咬牙加点荤腥,所以还不算打眼,要是冬天,谁家做肉菜,还做这么香,少不得有那脸皮厚的赶着饭点来蹭。

现代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人也讲体面,第一次看到有人拿着碗来要肉吃的时候,毛蛋眼珠子差点没呲出来。

他在灶房把刘春花夸了又夸,外头于老蔫跟个儿子,在杏花跟菊花的伺候下用湿巾子擦了脸、胳膊跟手,清清爽爽坐在堂屋等饭吃。

这只野鸡不算太肥,于家又有四个成年男人,加上刘春花四个成年女人,还有六个小孩,一只根本不够。

饭桌上,于老蔫毫不犹豫,把最肥最嫩的鸡腿夹给了宝贝金孙。

另一只鸡腿,他给了长子于老大,两个鸡翅分给次子跟子,几块没骨头的好肉,也都是毛蛋的。

至于刘春花,她说自己不爱吃鸡肉。

梅花年纪小,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有人不爱吃肉,但同时她也很高兴,奶不爱吃,那她就能多吃两口。

桃花懂事,她不怎么夹鸡肉,只捡菌子吃,菌子本身口感跟肉比较接近,再加上吸了野鸡的油,味道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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