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要当淑女的人毛毛躁躁,从他和门缝挤了进来,发末不经意间拂在他脸上,擦过,嗅觉此刻异常活跃,是夜间花粉混合着沐浴水的香气,一种很奇异的味道,但不能否认地是,很好闻。
关上门。
不听使唤,往她靠近。
这样一来,就可以从她身上摄取那种奇异的香气。
她和他说“我的睡裙裙摆被打湿了,鞋子也是。”让她身上好闻的香气越发浓郁,她就站在他面前说得这话。
仲夏之夜。
打湿她睡裙裙摆地一定是夜晚露珠,想象着她的裙摆擦过花瓣,想象着她的脚踩在草尖上,最后停在他的窗前,站于簇簇繁花中。
光是这样想,就让他忍不住想弯下腰,轻揉她被露珠打湿的裙摆,用掌心哄干她裙摆的湿意,再握住她脚腕,把她的脚从打湿的鞋子里解脱出来。
最后,抱起她。
现在,他要抱起她已经是非常容易了。
“要抱起她很容易”这个想法在沉沉夜色中时常会引发他淡淡喜悦和遐想。
但,那是曾经。
如果,一个月之前,他没在那个天蒙蒙亮的清晨看到戈叔叔从妈妈房间出来,宋猷烈想,他也许会那样做,抱起戈樾琇。
那个天蒙蒙亮的清晨,他睡不着,绕着跑道跑了几圈,远远的看到有人从妈妈房间里出来,走进,走进……
是这幢住宅的主人,戈鸿煊,他的戈叔叔。
要怎么理解这个时间点戈叔叔从妈妈的房间里走出来呢?
那一刻,很慌张。
倒是那在清晨走廊走动的男人身影无任何慌张,甚至于隐隐约约间可以窥见狂妄,狂妄的男子背影镶着富丽堂皇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