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外出公干时只着蓝色布衣,他今日已换上了自己那一身绛红色的四品官服。
他本就挺拔如轻松,在这落叶金秋之中,一席红衣长身玉立,黑色腰带又箍出一截劲瘦有力的腰身,看着着实英武逼人。
郁衣葵平日里看着虽然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但是上工却是从来没迟到的,展昭今日见郁衣葵没有准时上工,等了一会儿还不见人,又想起她平时放荡不羁颇为得罪人的处事风格……
当即便决定出门去寻她,没想到刚出门就迎面碰到了郁衣葵,还顺便听到了高母这一番高论。
展昭的眉头当即便皱了起来,他看了一眼高高壮壮的高屠户,又看了一眼枯瘦如柴还被打破了头的高母,问郁衣葵:“此人因殴妻送官?”
郁衣葵道:“目前是这样。”
——目前这二字用的就很妙。
展昭对那高母道:“你可知夫殴妻致伤,官府如何判?”
被展昭这样诘问,高母不免心虚,却仍嘴硬道:“官爷何苦管老妇的家里事?这汴京多少人口,官爷管别人家事,管得过来么!”
展昭没理她的狡辩,只道:“夫殴妻致伤,由妻亲告,夫杖一百,致残,徒三年,致死,则处绞刑。”
展昭自是不可能信口胡说,这律法自然也是真的。
然而……律法说是如此说,真的实行起来,困难重重。即使是郁衣葵身处的时代,女性遭遇家暴之后求助,仍有极大的可能性被踢皮球、被要求“忍一忍就过去了”,更遑论古代?
古代女性光是想要走进衙门亲告,就已困难重重了,更不要说寻常衙门里那些恶吏,见了女子,只想着欺辱,哪里会给她们提供便利呢?即使是开封府,在包拯坐镇之前,对那卷宗里的梅香,不也是打着哈哈就混过去了么?
所以,律法虽然如此写,但是真的因为殴打妻子被抓起来的男人却没有多少,这条律法如此没有威慑力,也难怪这高母敢在衙门前说什么“打老婆是家事”。
展昭咬字很重,说到绞刑二字时,更是重了几分语气,仿佛像是千钧的重剑一般,一下子让高母和高屠户的脸色都变了。
他们两个面面相觑,半晌,那高屠户突然指着梅香分辩道:“官爷,草民这老婆心肠歹毒!草民的儿子……草民的儿子差点被她丢下井去!……草民只打她两下泄恨,这……这不能押着草民打板子吧! ”
郁衣葵毫不客气地呛他:“现在说的是你原配妻子,你指梅香干什么,待会儿肯定让你一件一件都说清楚,别急。”
高屠户面如猪肝,不敢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