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借贷交易是最纯粹的跨时间价值交换,你今天从银行或者从张三手里借到一万元,先用上,即所谓的“透支未来”,以后你再把本钱加利息还给银行、还给张三。对银行和张三来说,则正好相反,他们把今天的钱借出去,转移到以后再花。
到了现代社会,金融交易已经超出了上面这几种简单的人际交换安排,要更为复杂。比如,股票所实现的金融交易,表面看也是跨时间的价值配置,今天你买下三一重工股票,把今天的价值委托给了三一重工和市场,今后再得到投资回报;三一重工则先用上你投资的钱,今后再给你回报。
你跟三一重工之间就这样进行价值的跨时间互换。但是,这种跨时间的价值互换又跟未来的事件连在一起,也就是说,如果三一重工未来赚钱了,它可能给你分红,但是,如果未来不赚钱,三一重工就不必给你分红,你就有可能血本无归。所以,股票这种金融交易也是涉及到既跨时间、又跨空间的价值交换,这里所讲的“空间”指的是未来不同赢利/亏损状态,未来不同的境况。
当然,对金融的这种一般性定义可能过于抽象,这些例子又好像过于简单。实际上,在这些一般性定义和具体金融品种之上,人类社会已经推演、发展出了规模庞大的各类金融市场,包括建立在一般金融证券之上的各类衍生金融市场,不外乎是为类似于上述简单金融交易服务的。金融交易范围从起初的以血缘关系体系为主,扩大到村镇、到地区、到全省、到全国,再进一步扩大到全球。
金融对象:货币资金。由货币制度所规范的货币流通具有垫支性、周转性和增值性;
金融方式:以借贷为主的信用方式为代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一般是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的契约文书等;
包括直接融资:无中介机构介入;间接融资:通过中介机构的媒介作用来实现的金融。
金融机构:通常区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场所:即金融市场,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等等;
制度和调控机制: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督和调控等。
各要素间关系:总体讲各要素是既相对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金融对象、金融场所为金融体系硬件要素,金融方式、制度和调控机制为金融体系软件要素,金融机构为其综合要素;
具体讲金融活动一般以信用工具为载体,并通过信用工具的交易,在金融市场中发挥作用来实现货币资金使用权的转移,金融制度和调控机制在其中发挥监督和调控作用。
欧洲中央银行有关金融稳定的定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表述为:金融稳定是指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运行良好,抵御各种冲击而不会降低储蓄向投资转化效率的一种状态。
美国经济学家米什金认为,金融稳定源于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能有效提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机会而不会产生大的动荡的金融体系。
国际清算银行前任总经理克罗克特认为,金融稳定可包括:
金融体系中关键性的金融机构保持稳定,因为公众有充分信心认为这些机构能履行合同义务而无需干预或外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