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下腰间配枪,李西来摇摇头。“这把枪,跟不上我的脚步。”
达蒙走到墙壁旁,取一黑色手枪,“柯尔特1911a1,使0.357英寸马格努姆手枪弹,制式武器,经久耐用。”
“达蒙,你这是干什么?我要是想要这个,直接出去抢不好,还用得着来问你?”
李西来接过柯尔特,随手掂了掂,倒是比现在的配枪好上一些,但不过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货色。
“开胃小菜,你等等。”达蒙走入卧室,提出一个精致合金箱,打开锁扣,达蒙直接翻到最下层。
“m500转轮手枪,俗称手炮,威力不必多说,我收藏的这一把,做工更是精良。”
李西来接过,亮银色的枪身十分沉重,块头也大,在威力上,步枪都无法与之相比,可成也如此,败也如此,这把枪威力虽大,但难以掌控,李西来心中盘算一番,用了这把枪,他的枪斗术无法尽情发挥。
一身枪术,差不多丢掉一半,更会因为不合手,而阻止他枪术的精进,利大于弊。
“不行,我用了你这把枪,可能还不如现在。”
“这可是我最好的手枪了,要还是不行,我也没办法。”达蒙摊摊手。
李西来沉默不语,在那合金箱内翻找起来,不消片刻,便找到那中间层,李西来眼中颇有喜色。
银灰色的枪身赏心悦目,第一时间吸引李西来目光,仔细看得两眼,便知这是把沙漠之鹰。
持枪入手,微有些滞涩,盖因李西来习惯了配枪,等适应过来,一种刚好的感觉跃然心底。
“这个称手,况且沙漠之鹰也属于大威力手枪,有这把枪,枪斗术威力增长一成半。”李西来心下点头。
“有眼光,这把沙漠之鹰,出自大师之手,虽是寻常钢材打造,但技艺不同,是优品。”
李西来已然不客气地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