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响起,安德烈刚说道:“兄弟们,发财的机会来了,快上啊。”
却见旁边两个士兵,分别已经倒地,浑身都是血。
如此嘈杂的环境下,他当然分不清情况,怒道:“这些高地佬制造的火枪就是烂,平时保养,到了关键时刻就炸膛!”
在这个时代,火枪没什么标准化制造,也没什么钢材标准,火枪用铁里面有气泡,在使用过太多次后,炸膛并非是难得一见的。
尤其是安德烈所在的热兰遮小队,本来就是在本土活不下去的**丝,再被派来的也是**丝一般的东南亚,这里的土著凶狠,还不好捞钱,远不如印度这样土著容易欺负,还相对富裕的很啊。
可以想象,安德烈的人用的火器自然也是简陋的很,当然了,还是那个问题,给安德烈他们发自动步枪属于过度武力,他们本来就是来欺负当地一无所有的土著的。
原本可以来发一笔财,但是遇见火枪炸膛的破事儿,安德烈也是懊恼不已,不过他还是分得清轻重,钱嘛,那些土著就是荷兰人养的猪,你发的财越多,早晚都是他们的,但命可是宝贵的很。
如果今天出了事,不能及时救治,那么对其他人看来,到了后日,自己不是也得不到救治吗,那样的话,谁还会效死力的帮你做事啊。
“来几个人帮着两个笨蛋抬回去,治伤。”
安德烈来不及看两个人的伤势,到底是不是炸膛的,但下一刻,他感觉前方传来的巨大的枪声,跟着,身边的一个同伴,原本想要去搀扶被炸膛火枪伤到的倒霉蛋,却也是倒在地上,鲜血直流。
安德烈一阵差异,忽然想到的却是,“难道是英国佬在袭击我们。”
在这个时代,荷兰人最大的敌人,自然是日后称霸七海的英国人,他们在全世界的海域都与这些荷兰人展开竞争,两边都是两个占海为王的强盗,看着对方各自占据的肥美地方眼馋到不得了,地球太小了,大海太小了,只容得下一个霸主,虽然还没有正式开打,但两边都心知肚明,迟早是要兵戎相见,不死不休的。
除了英国人,也几乎没有人敢于撩拨荷兰人的虎须。
但这英国人的火器却也太厉害了,起码在200米开外,却是卑鄙的趴在地上,看不清样式,但数量太多了,怕不是有几十支枪在不断开枪。
虽然命中率在李向前看来是差劲到极点,但在安德烈的感觉下,却如同地狱一般,在发现并非是自己人的枪炸膛,而是有人不断的用火枪围攻他们后,全都已经趴伏在地,想要离开也被封锁起来,渐渐被包抄起来。
李向前自然有资格抱怨,毕竟哪怕是郑芝龙派来自己的嫡系亲兵,前来夺取热兰遮城,但是他们对毛瑟枪的使用还是差了点,当然,力气都不小,不会出现开一枪自己就骨折的可怜样子,但是这命中率实在是太差,他印象中,自己进新兵连第一次打靶,都比他们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