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四个人出现。
如果达弗林还在这里的话,他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人,正是他以前碰到过的流浪汉,还能认出一个老勋爵。
另外两个则是啃着鸡腿的胖子,拿着镜子的女人。
“怪物的走狗们,你们终于找来了!”枫树老头没有丝毫畏惧。
如果怕死的话,他不会走这条路,以他多年的积累,足以过轻松的生活,就和其他麦肯人一样,每天在热闹和开心中生活,直到死亡。
“好吧,有什么想说的,就现在说吧,用不了多久,你们就再没有说话的机会了。”老勋爵优雅地说道。
“是啊,让你们逍遥的时间也太久了,从前也有人像你们一样做这种事,最后他们都死了,死得渣都不剩。”胖子将鸡腿骨头咬成渣子彻底吞下,然后笑眯眯地说道。
战斗来得快,结束的更快。
天命社的人,被全部抓住。
正当胖子要将几人全部杀死时,流浪汉却制止了他。
“等等。”
“为什么不杀他们?”
“将他们流放到他们想要的地方。”流浪汉却说道。
“那我们不是白费劲吗?”胖子纳闷道。
“并不是白费劲。”流浪汉没有解释太多。
其实这些人能活下来,还是因为达弗林的缘故。
流浪汉知道循环迷境中,这些天命社的人,正是配角,如果现实中的他们被杀了,那位神就少了很多用来演绎剧本的原型。
但是这些事,他不想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