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一股劲,我总觉得,是冒险精神,骨子里的冒险精神——
在大兴安岭,为了寻找失联的队友而独闯熊窝,不带任何帮手……
比利牛斯之巅,纵身滑下万丈斜坡,没有半点保护措施……
成功几率不大,但终究有可能成功啊,风险越高,我就越发想要一试。
可能我注定要成为一个职业玩命之人。
但是,若那下面受难的不是程瑶,而是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我还会这么做吗?
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讲,总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答案,关于自己的本质……
我是一个凡人,却一直在心里否定这点,试图挖出与众不同的论据,纠结到死也无法自圆其说,或许这就是悲哀的地方。
“狗叫。”程瑶说,神情依然恍惚。
“什么?”
“它们被吓跑了,因为狗叫。”她的嘴巴开合,声音像是脆弱的玻璃,令人心碎,“把它也一并拖走了。”
我不再拍打她,改为摇晃。
那一瞬间,程瑶突然浑身一缩,像是被电击了那般。
紧接着,她猛地向前倾,狠狠撞到我的身上。
在我竭力保持平衡的时候,只听“呕”的一声,是程瑶越过我的肩头,吐出了一串胃酸。
她回过神来了,捂着自己的心脏,开始哭。
像是噩梦初醒,而我告诉她可怕的事还未过去——
“我们得上去。”我说,“然后跑到我家,就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