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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在京师所上班的李青春,终于等来了宁放放的电话,在电话里,表达了宁国峰董事长对于签约马上赢代言超越者跑鞋的决心。
中午时分,宁放放带着销售经理武林,又一起来到了京师所,双方在小会议室,就马上赢的代言合同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的商谈。
因为有了董事长的建议和授权,宁放放对一些核心条款,也能当场就拍板决定。
根据宁国峰的意见,双方决定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跑鞋代言合同,代言费用的支付方式为现金加股份,但是对于具体的金额和股份比例,宁国峰在李青春开价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定的削减。
“李律师,就是这样。我们董事长的核心意见是,一年200万元人民币,按照你的意思,这笔钱是税后的金额。另外,我们再支付2%的公司股权。”宁放放最后说道。
李青春开始沉吟,他在估算2%超越者公司股份,在未来几年,可能达到的价值。最后说道:“200万,3%的股权。这是我的底价。如果宁经理同意,我们现在就可以签合同!”
李青春说完,看着对面宁放放的神态,判断着对方的心里价位。
结果,宁放放出人意料的,非常爽快的答应了李青春的条件,好像生怕他后悔一样:“行!那就按照李律师的意见,就这个价格。”
宁放放笑了,这个价格,比起董事长的授权来,还低了不少。
李青春暗叹一声,看来刚才的价格说少了!还好,合同只有一年有效期。等待明年续签合同的时候,再也不能这样便宜了!
“好!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这份合同,我们签了!两位稍等,我去把合同文本答应出来。”
“辛苦李律师!”
没有多久,李青春在就合同模板的基础上,完成了一份《关于邀请马上赢代言超越者跑鞋的协议》。
协议文本的核心条款如下:
1、代言期限一年。
2、代言费用税后人民币200万加超越者公司3%股份。
3、国际性赛事冠军奖金10万,奥运会世锦赛破纪录夺冠奖金30万,破世界纪录奖金100万,以上奖金为税后金额。
4、跑鞋代言为独家排他性代言,马上赢参加全国性赛事和国际性赛事,必须穿超越者跑鞋参赛。
5、拍摄代言广告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