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安慰莉莉安,应该是我去......”
其实除了嬴泗,蓝帮的其他首领基本都聚集在嬴泗对面的宿舍了,就等着乔特的消息。
其实这件事他们几个首领虽然也能做,但是必定要嬴泗参加,因为康巴在一中,是仅此于之前那名顶尖高手的好手,二中基本没有人能打过,除了嬴泗。
嬴泗在一年多以前,就能与康巴达成平手,并且嬴泗有许多神出莫测的手段,就能让蓝帮的兄弟们惊呆。
所以嬴泗是蓝帮的老大,而不是乔特他们。
但是这三年,原来非常平和有志向的小青年嬴泗,有一些神经质了,神经质到一种夸张的程度,例如说如果绿森林酒吧是康巴,康巴有必要还呆在一中学习吗?
即使他喜欢在一中学校,就是不想突破,那么他想要追莉莉安,只需要丢出是个金龙,哦,不!
只需要五个金龙,就绝对有二中的学生把莉莉安想各种手断弄上他的床,而他至于还要辛辛苦苦的放话、用手段吗?
其实这个时候,康巴就是在绿森林酒吧之中,当然他不是老板,而是被人请来的。
绿森林酒吧当然不会是他的财产。
“你、你说什么?绿森林酒吧是我的财产?”
康巴对着一大沓子文字合同发呆,这些合同几乎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签订的,最后一处签名来自于十年前,而十年前的康巴还只是一名会玩泥巴的小朋友。
但是合同上清晰的字迹,却是康巴自己写的。
那种歪歪扭扭的字体,康巴不用辨认,也是知道是属于自己的字体,可是十年前的自己是如何写出现在的字体的?
康巴当然知道这绝对不会是自己签的。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