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婿?”赵嘉皱眉。
少女所谓的招婿,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成婚,而是招赘婿。
简言之,娶个男人过门。
少女名唤青蛾,其父与赵功曹是同僚,当年曾一同上阵杀敌。在赵功曹死后,没少照顾赵嘉。只是和赵功曹一样不走运,三年前遇匈奴犯边,战死沙场。
少女的母亲已经改嫁,随夫家移居九原城,母女俩渐渐断了联系。即使汉初对女子束缚较少,在没有兄弟的情况下,少女一人撑起家门也比赵嘉要难上数倍。
值得庆幸的是,少女目光精准,气概不输男儿。在赵嘉开办畜场时,将家中近万钱都投了进去。如今牛羊出栏,成本已能逐渐收回。如果发展顺利,今后的回报必然不菲。
嫁入夫家,如若遇人不淑,很可能面临产业被夺的风险。可即便如此,招赘婿也算不上是个好主意。
“阿姊,不要着急做决定,或许还有其他办法。”赵嘉道。
“其他办法?”少女上下打量着赵嘉,最终摇头叹息,“可惜你年纪还小,不能同我生个孩子。如若不然,我哪用得着这样费心。”
赵嘉正喝热汤,闻言,一口呛在喉咙里,咳嗽得双眼发红。
“这不能用来说笑……”
“我没有说笑。”少女叹息道,“前朝时,我祖无氏无姓,仍凭军功得爵。我不愿家门就此泯于众,我子必要姓卫。”
赵嘉停止咳嗽,正色看向少女。
“如招赘之人生有他念,该当如何?”
汉时赘婿地位极低,甚至低于商贾。除必服的劳役之外,每逢战时,势必被第一批征发。运气好的,充当役夫运送粮草;运气不好,发把刀就要充当敢死队。
这样的身份地位,除非为报偿恩义,或是实在活不下去,但凡有些志向都不会甘愿成为赘婿。
“我有忠仆,这里亦是边郡,让一个人消失很是容易。”少女挑眉轻笑。
赵嘉瞬间明白了。
于少女而言,招赘的目的就是为了孩子。有了孩子,孩子他爹完全可以滚球。自己不愿意圆润,她不介意推上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