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掀开被子,脱掉左脚上的袜子。
果然纤细的脚踝已经红肿成了个小馒头,他用指尖摁了摁,半天没有回来。
初樱的脚生的很美,白嫩细致,像婴儿的皮肤一般。秀而翘,脚踝肥瘦适度,可爱得像新生出来的藕芽。
而且她的脚很敏感,林泽也记得第一次握住她的脚的时候,她整个小身体都是发抖的,脊背跟着颤悠悠的。
初樱感觉到脚腕上有一股冰凉凉的触感,一下子就醒过来了。
一扭头就看到林泽也垂着脑袋盯着自己的脚看,就差拿个放大镜研究了。
她特么都惊呆了,她前夫是准备求和不成要剁掉她的脚么?
初樱心里恼火,嫌恶地伸开脚,“你干什么?需不需要我买一本刑法给你普普法?”
她现在就是个全线戒备的小斗鸡。
林泽也又把她的脚踝回握住:“别动,你脚崴了。”
她低头看,是肿了好大一块儿,不过现在脚腕上盖着一条湿毛巾,冰冰凉凉的还挺舒服。
顿时觉得有点打脸,但是脸上还是凹着:“我不要你管,你赶紧走吧。”
她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林泽也竟然一点都没恼火,脸上是一贯的平和,甚至还挂着浅浅的笑。
初樱更为恼火:“我是死是活都不要你管,走走走。”
林泽也被气笑了,忍不住问:“你不想要我管,你要谁管?”
“反正不要你。”她的脸蛋鼓成了一个小肉包。
她虽然不能活蹦乱跳,但精神头倒是好,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身残志坚吧。
林泽也默了下道:“初樱,你听话,听我解释行吗?”
他靠近一些,她没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