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够理直气壮,向子逸忍不住笑:“有点出息行吗?被女孩子欺负一下又怎么了?”
秦歌:“……”这小子有病。
车子足足开了差不多五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富二代们的骨头差点都被晃散架了,一个个从车里爬出来时那个熊样,看得一旁的士兵都眼睛疼。
秦歌还好,他毕竟也是从小就开始练的。只是原本穿的好好的迷彩服已经不成样子,武装带早就扯了,外套直接搭在肩膀上。
那运输车里又没有空调,到了中午车厢里就跟蒸笼似的,有些男生甚至脱了衣服光着上身,一个个头发都是湿的,热的差点厥过去。
“妈的,小爷还从未这么遭罪过。”一个平时跟秦歌和向子逸玩的挺好的小子愤愤道。
这小子叫蒋烨,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有钱人家的孩子,长得特白,一看就缺乏锻炼。
这时,徐若薇提着一只袋子来到秦歌面前,她从袋子里拿了一只藿香正气液递给秦歌,微笑着道:“秦歌,天太热了,你喝点这个预防一下吧。”
秦歌没有说话,更没有接药,只是淡淡地看着徐若薇。
经过齐小姿那茬,秦歌倒是把徐若薇的事儿搞忘了。
秦歌这个人别看混,其实也是超级恋家的,虽然从小他没少被秦墨池揍,但是他一直特别崇拜秦墨池。
秦三爷,整个c市的人提起他谁不服?
所以秦歌虽然混账,但是心里对他父母对他哥嫂姐姐姐夫那是没话说的。
他喜欢在外面玩儿,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从小就听了不少,正因为知道外面的脏事儿多,他就更崇拜他亲爹。
一个男人不仅事业成功,而且还是超级爱家爱老婆,在秦歌心里,他爸这样的男人就是真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