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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九章 刀疤团最耻辱的日子(3 / 4)

当时他正大呼“救国难者舍我其谁?”而后面的人答曰“揍的就是你dOG日的!”,然后他便被人家用一块布蒙住了脑袋拳打脚踢一顿擂。

事后,他们发现那块布是一块乡下女人的围裙。

丁,他们团主力营主力连的连长***,据老人说他不是这个团里最能打的,但却绝对是最有资历活得最久的人。

他在当新兵的时候,就成功地鼓动了和他一起从军的新兵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从而让他们在天国里找到了传说中的美酒和咖啡。

而他自己则心甘情愿地吃着尘世间的用人与牲畜的发过酵的排泄物所培育出来的最好的五谷杂粮并偶尔为之地踢踢寡妇门踹踹绝户坟。

这个唯一清醒的人当时就怀疑偷袭自己这些抗战英雄的人应当是极熟愁自己这些人的熟人。

因为当时这个连长被放倒的时候,人家对付他真的连一个手指都没有动他,就是用大脚丫子对着他呱唧呱唧一顿踹,当真是因果报应丝毫不爽,那绝户坟寡妇门也是该你踹的?!

戊,他们团某连连长,他属于那种一个团体中最傻缺的那种人。

急难险重的任务,他上,别人不敢闯的刀山火海,他闯。

他只忠于团长,无论团长下达什么样的命令他都能立即执行。

这些人里他的酒量也最好,所以他是唯一一个做出反抗的人。

他在对面的眼光中感觉到了自己身后也有人的时候就猛地往前一趴,尽管抬起头时他的鼻子上已是沾上了黑色的灰烬与一点红色的火星,但他毕竟还是适时躲开了人家搂向他脖子的那只胳膊。

然后,他竟能做到转身抡起手中的酒碗向对方砸去。

当兵之人,对敌之际更多的凭的是力量、简单、直接、速度。

可他当时所面对的那个蒙面歹徒很明显也深知其理,人家也没有跟他玩花哨的。

第一拳,直接打碎了他手中的碗。

第二拳,直接打中了他的脸,然后,他就被打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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