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这是什么?”泡泡突然惊喜,“血珊红鹿呢?”
卢悦忙用神识透到那只储物戒指里。
百灵战场上,最值钱的荒兽,就是血珊红鹿,其从角到脚俱是红色,之所以叫血珊,实是它们的角,长得好像珊瑚一般。
仙界的仙宝,据说大半都有其角的影子,是加炼法宝最好的材料。
精血更是炼制高阶延寿丹的宝贝,鹿骨、皮、肉亦同可入丹。
卢悦欣喜不已,此荒兽因为太值钱,被修士猎杀得最多,虽然自有其生活的秘境,无数年下来,数量也少得可怜。
唐舒在鬼哭林,还跟点评她说,现在的百灵,三百年都不会有一头血珊红鹿从秘境出来了。
“果然好宝贝。”
卢悦与泡泡的眼睛一样弯成了月牙,“这是妺喜的储物戒指吧?果然是个头。”
“应该是的,”泡泡查看完最后一个储物戒指,有些失望,“其他戒指里都没有。”
“平白得一只血珊红鹿,你就偷着乐吧。”卢悦笑小家伙,“没听唐舒说,他们在它们可能出现的地方,转了十年,连一只脚印都没发现。”
“是我偷着乐吗?分明是你偷着乐。”
泡泡失笑,“卢悦,我们把这只鹿,分成几块吧!”
“……”
卢悦眨了眨眼。
“现在是夕儿上来,以后飞渊厉害了,一定还会有更多人上来,要是把一整只血珊红鹿全都拿出来,你以后……可就没了。”
“噗!”
小家伙一本正经的样子,让卢悦失笑,“好!我都听你的,不过,你说,我们分成几份啊?”
几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