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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四、辉夜,你的大危机哦(4 / 4)

对于莱维估计也就一百岁左右的爱丽丝,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又不是辉夜那种没准都几千岁的‘老妖怪’,百年可是占了她人生的千分之五呢。如果再进一步考虑到爱丽丝是个除了制作人偶和研究魔法之外就没其他爱好,还独自一人居住在森林里的隐居者,这一百年中她跟别人交流的时间加起来说不定都没莱维住在她家里的这半年多。于是莱维和爱丽丝仅仅半年就成了几乎无话不谈的朋友,也就不算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纵使名叫爱丽丝-玛格特罗依德的少女在旁人眼中是个不愿与人来往的孤僻怪人。

“哦,也对,听你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铃仙就说过她每隔一段时间到人间之里去买东西或卖药,都会发现那里的人又多了一些。还有……是不是有一个叫香霖堂的商店?辉夜说她的游戏和漫画很多都是从那里买的,那家店的老板专门收集了从外界掉到幻想乡里的东西拿来卖。”

“没错,森近霖之助先生开的店卖的都是一些外界掉到幻想乡的奇奇怪怪东西。就像你经常拿出来看的那个手……手机那样。我们都不知道有什么用也不知道怎么用,所以从来都没去买过,就永远亭和红魔馆还有妖怪山上的人时不时会去那里光顾。人间之里的人类也是越来越多了,记得最开始我去寺子屋表演人偶剧的时候,那里还只有五六个孩子,上一次去的时候已经有了好几十个呢。”

前面的且不说,关于后面爱丽丝所说的幻想乡唯一一间学校的生源问题,莱维倒觉得没准只是人类自然繁衍了几十年,孩子变多了而已。不过莱维早知道爱丽丝由于只关心人偶和魔法,对男女之间的事有概念却从不会往那边去想,自然不会主动提起来以免这个其实超容易害羞,一害羞又很喜欢闹别扭少女发起小脾气。

爱丽丝发脾气的时候喜欢噘着嘴红着脸不理人,这点比总拿武器追着别人砍的伊芙好很多。而且脸红红故意板着脸的爱丽丝也非常的可爱,叫莱维怎么都看不够。但惹女孩子生气总归不是好事,怎么能因为觉得人家生气的样子特别漂亮就故意去惹人家呢?对吧。

“原来如此,因为经常有外界的东西掉到幻想乡里,而且时不时也会有外界的人迷失到幻想乡中,所以虽然有博丽大结界隔绝常识,但因为那些东西和那些人,你们幻想乡里这几百年来也并非一成不变?”

“太早以前的事情我不清楚……”

爱丽丝好像有意提醒坐自己对面的那个男人,人家还是才一百岁的妙龄少女呀,五百多年前的事怎么清楚呢——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不过要说改变幻想乡的话,我觉得跟那些外界的东西和人类比起来,果然还是那些后来才迁移到幻想乡里的妖怪或者别的种族吧。”

爱丽丝这么说莱维倒是也能明白。落入幻想乡的物品终归只是工厂流水线上生产加工出来的成品,从没有这方面知识的妖怪智慧再高也不可能把它们还原成一条条定理一道道公式。而偶然一两个迷失到幻想乡里的人类,就更加不值得在意。

莱维也看过一些所谓的‘穿越类’文艺作品,尤其近期的轻小说这个类别的格外多,莱维在辉夜的影响下多多少少看了一些这类的小说和这类小说改编的漫画、动画。

所谓的穿越类作品,大多是讲身为一个现实世界普通地球人的主人公,由于某种意外到了一个跟地球没有联系,许多常识和甚至当地种族都跟地球全然不同的异世界。对,就像从那个被他们成为塞姆里亚大陆的世界不知因为何种原因来到地球和玲、缇欧和雪伦她们一样;就像因为响应了圣杯的魔力,明明还在世却被当做英灵召唤来成为了servant的伊芙和夏娜她们一样。

那些作品当中的主角,在穿越到异世界后有些会莫名其妙的获得稀有的特殊能力,进而凭借这个能力干出一番大事;另一些虽然没有获得新的能力,但由于异世界的发展进程与地球人类不同,地球上一些不算太稀奇的知识也能运用起来帮助他们成就一番不小的事业。这样的故事由于主角大多数在地球时只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年轻人,换了个地方普通人反射出闪亮的光彩,很容易就能让同样没什么特别之处的读者代入其中,体会到不一般的酣畅。

但实际上呢?说句文学作品终究是文学作品,讲究在真实的基础上适度的夸张适度的改编。要是这种事在现实中发生,莱维可不觉得自己班上那些学习成绩只能说尚算优秀的孩子们,突然穿越到一个科技不发达的世界,就能立刻凭自己的手靠脑袋里那些从学校学到的知识建立一个庞大的科技帝国。尤其现在学校愈发往填鸭式教学靠拢,教导学生的目的早就不是让他们掌握多少知识,而是学会怎样解开升学试卷上那些故意刁难人的题目。

这种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人,到了幻想乡那种没常识的地方难道就能一下子成了爱迪生发明这个发明那个?虽说也可能正好有个科学家比如叶加濑聪美这样的迷失到幻想乡里,进而掀起一轮幻想乡工业革命什么的。但就以幻想乡那个外人进去的几率,这种比中彩票可能性还低的事根本用不着考虑。

之前就说了,爱丽丝觉得寺子屋学生变多,纯粹是幻想乡里的人口逐渐增长。外面掉进去的东西固然时不时都有,外面进去的人那可是极其稀罕的情况,都能被当做‘事件’来对待,引起那些大妖怪的好奇。

“比如妖怪山的天狗跟河童,在我离开幻想乡之前那段时间,就经常能见到他们到处推销那种叫做‘电’的东西。就是你那个手机使用的能量吧?”

莱维点点头,把手机拿出来递给爱丽丝。爱丽丝拿着莱维的手机像对待工艺品一般把玩,其实这手机都没开机,半年下来莱维的手机就算没怎么用过,光偶尔给爱丽丝演示一下拍照摄像之类能用的功能和玩玩里头的小游戏,都早耗光了电池。爱丽丝的屋子里显然没有能把充电器插进去的插座,就算有,莱维也没把充电器带在身上。

如果出去了之后,首先想办法给手机充电。莱维已经开始计划出去之后的行动,反正在这儿呆着自己也无能为力做不到其他,不想想这些‘无聊的事’,难道每天就靠盯着爱丽丝的脸过日子?虽说秀色可餐这句话一点都不错,但一个人一天加上宵夜也顶天吃四顿饭就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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