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句老话来说明: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落辉眼前的青年已经死了无数次了。
可是,经过这样激烈的眼神碰撞,落辉引以为傲的感情进攻竟然失效了。
怎么可能?凭借这一招,中午时,他可是成功地俘获过沃德家千金大小姐艾丽莎的心的啊。
在这个邋遢青年身上,怎么会失灵了呢?
至少,他也应该被自己瞪得不敢直视自己了吧?
俗话也说得好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可,落辉偏偏就是在这青年的眼睛里看不出任何东西来。
这……怎么可能啊?
落辉被自己气得有些抓狂了。
从小到大,自己被那么多人欺负过,遭过那么多罪。不管是谁,他只要看上他的眼睛一眼,就能知道,这人到底是想直接欺凌自己,还是想换个花样欺骗自己。
可以说,这是他从小付出那么大代价,才换来的,一个绝技了。
但……就在刚刚……毫无预兆地……失效了……
“你……想要我的书,是么?”落辉率先开口道。
事以至此,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名青年的内心太强大了,竟有底气跟自己,这累积了多年复仇信念的内心作感情碰撞。
还把自己震慑成这个样子。
看情况,在这方面,他现在也只能说,自己输了,输得很彻底。
“嗯,对这本书……我很有兴趣。”青年答道。
他的语气,很平静,不带任何感情色彩。说话时,就连眼神也毫无改变——依旧是那幅冷冰冰的样子,就像一滩毫无生气的死水,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到恐惧。
发自内心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