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叛军袭击我们大营的话,我想八成会是佯攻,他们真正的目的应该是去球员,你带兵埋伏在各个道口,如果发现有跑出来求援的叛军,务必将他们抓住。”李松说道。
“是!交给我吧!”麻贵说道。
李松点了点头,然后摆了摆手,麻贵转身走了出去。
这一天晚上,阴云密布,特别的黑,什么都看不到,只能听到黑夜里各种食腐鸟的鸟叫声。
这时就见有一小队人马从宁夏城偷偷潜了出来,这群人差不多有一百多个,水性都特别的好。
“大哥!”这时就听一个年纪差不多有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对一个膀大腰圆,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说道,“大哥,我们这一百来号人,怎么摸进去抓李松啊!”
“小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看现在天这么黑,我们又穿了和他们一模一样的衣服,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进李松的指挥营帐,然后将他一窝给端了。”领头的那个大汉说道。
“可是我总感觉这个计策不靠谱啊!万一要是让对方发现了可就麻烦了。”
“是啊,大哥,我们这一百个人偷袭对方的敌营,有机会吗?”
“大哥,实在不行,我们就胡乱地闹闹就回去吧,我媳妇现在怀有身孕啊,家里面又全是水,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
“大哥,大刚说的有道理,我老娘现在一个人谁在屋顶上呢,要是我家的房子被水泡塌了,可怎么办?”
“本来论战斗力,我们都是整个部队里面最差的,什么还要让我们出来做这种事情,这不是找着失败吗?”
……
那些出来负责偷袭的士兵纷纷地说道。
“好了,都闭嘴!我们是军人,军人就应该服从上司的命令,明白吗!”络腮胡子地男人大声说道。
别人没有在说话,其实络腮胡子地男人心里很明白,这一次博恩之所以派他们来偷袭,本来就是让他们来送死的,因为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佯攻,在这边儿引起骚乱然后给跑到外边求援的那些人创造机会。
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活下来几个,运气不好,八成一起作伴去另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