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
唐小娟不应该是受害人么?
我顿时发觉,事情有些不对劲。
我当即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问他:“老哥,你能跟我说说,昨晚的具体情况么?”
“也罢,那我就跟你说说。”
老片警点点头,缓缓道来:“根据对方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资料,以及你们就医的抽血证明显示,昨天晚上,唐小娟是酒醉驾驶的,她属于酒驾肇事,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哎哟,唐小娟居然变成了肇事者?
这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本领,可真是牛逼。
不对,这事情,仔细想想,跟片警可能没有太大的关系:真正有问题的,一是对方出具的“监控资料”,二则是医院方给的“验血证明”。
我可以证明,唐小娟出门前,确实是没有喝过酒的,医院居然能够给出个“血液中拥有酒精含量”的证明,这还真是六月飞雪、莫大的冤屈了。
看来,在这件事情的背后,确实存在一个“黑手”,不但制造了车祸,甚至还买通了医院。
我当即决定,先把唐小娟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给弄到手再说。
于是,我告诉老片警:“老哥,她有点随身物品放在车上,不知道她的车现在在哪里,我给她拿点东西。”
“她的车?已经废了,那么大的火,现在只剩下一堆的破铜烂铁,什么也没有,你要看么?”
这……
对了,我想起来,那车是起了火的。
看来,这件事情,对方是经历过了严密的策划,弄出了所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