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钱数多少,则是要看反馈效果。
如果观众态度热烈,市场反馈好,红包就会丰厚。
如果观众态度冷淡,市场反馈差,红包则会略薄。
若是配乐能够入围某奖项,甚至得奖,所有参与其中的员工,则会得到另外一个更加丰厚的红包。
这种红包代替加班费的方式,相当于变相的分成以及一种奖励机制。
这代表公司不看员工的工作时间,只是看的工作结果,结果好,奖励自然多。
其实,这种方式非常合理,也非常正确,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会存在为了加班费而凑时间的情况发生。
但是,在邱俊坤看来,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他的合同中清清楚楚写着每天八小时工作,超出部分,理应拿到加班费。
公司凭什么将风险转嫁到员工身上?
如果作品不成功,最大的责任应该是公司,而不是员工。
各家公司心知肚明,邱俊坤在国外成长的经历,使他对于加班的看法,与国内员工不同,
欧美国家大多数员工,都是到点就收工走人,不会多呆一分钟。如果有工作需要加班,他们同意的前提,是有加班费。
他们的加班费比正常薪水高出许多,加班时间也只会多算不会少算,而且老板还需要为员工叫外卖。
邱俊坤在国外的耳濡目染之下,根本不能接受华夏这种先工作,后拿钱,而且是看“业绩”拿钱的高强度工作模式!
对于邱俊坤“只认钱”这一点,不少公司勉强可以接受,会破例满足他的要求,然后聘用他。
破例的原因很简单,邱俊坤的工作能力出众,在国外知名音乐学院的求学经历,令他拥有极佳的乐感,以及编曲能力。
只可惜,最终,这些公司还是选择辞退了邱俊坤。
因为,他非常的不尊重领导,在不少人眼中,甚至有些狂妄。
有时,因为对于音乐的不同理解,对于质感的不同追求,邱俊坤常常与同事乃至领导发生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