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美国当局也不会强迫海军接受一种安全系数并不高的单发战斗机。
美国都没有办法同时搞两种发动机,华夏呢?
显然,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其实,这也正是fc-31的致命缺陷。
要知道,fc-31是典型的双发中推中型战斗机,而华夏军方其实并没有规划中等推力的第四代发动机。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华夏空军的重点工程其实是为j-20配套研制的ws-15。
这是一种与f-119相当的第四代大推力发动机,也是j-20最重要的子系统,同时是研制难度最高的子系统。
因为研制难度实在是太大,研制进度一拖再拖,所以前期服役的j-20,采用的是从俄罗斯引进的al-31f,以及与其相当的ws-10b,这些j-20也被称为初期型号,只是勉强具备了作战能力。
要等到ws-15问世,j-20才能获得完备的作战能力。
严格说,配备了ws-15的j-20,才是空军真正想要的四代重型机。
只是研制ws-15,就让华夏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占据了大部分的科研资源,哪还有能力去研制一种第四代中推发动机?
结果就是,fc-31的原型机使用的是俄罗斯的rd-93发动机。
即便今后为了出口,短期内能够提供的也只有与rd-93相当的ws-13。
至于传说中的第四代中推发动机,其实一直就在传说当中,恐怕再过十年,也未必能够装到fc-31上。
显然,使用rd-93与ws-13的fc-31,最多也就跟初期型的j-20相当。
其实,受到此存限制,fc-31还比不上初期型的j-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