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渴求的是一份平凡平淡的生活,有一个完整的家庭。
然而,这真的是他所希望的吗?
文森暗自摇头,这不是他所希望的,而是来自记忆里的主人公们所希望的,无论是王海,还是哈德森教授,或者其他人,在经历了风雨之后,最渴望的反而是平淡又真实的生活。
文森深受毒害,完全不像个少年。
这或许是获得读取记忆能力的后果或者代价,以前的文森没有意识到,但是现在他决定好好的调整一番,做一些这股年龄该做的事情,比如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来一场怦然心动的偶遇。
他抛开了所有事情,不在去想时间线,不在去想波士顿,不去想卡丽,不去想暗网……他放下所有的包袱,随心所欲做想做的事情。
在新奥尔良的第一天,因为下雨没有出门,他处理了工作。
之后的时间里,他没有在联系梅兰妮,而是去探索这座城市的魅力,他在法区的狭窄街道里找到了秘密花园并且拍照,在餐馆里品尝了能让人辣出眼泪的麻辣小龙虾。
他还坐着古老的街车,沿着圣查尔斯大街从法区向上城行驶,领略了一路上各色的建筑风景,比如欧陆风情的法国区、典型米国商业区、宛如米国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的橡树大道、20世纪初曾经普及的维多利亚式建筑等。
没有任何计划,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他甚至对墓地兴致勃勃,新奥尔良地区的墓地都是用悬棺,因为地表之下就是沼泽,多挖一点就会导致坟墓倒灌,也因此这里的墓地都很高大。
时间脚步不停,文森在新奥尔良竟然待了二十一天,一直到十月底的时候,他才眷恋不舍的准备离开。
这段时间,他认识了新的朋友,去听了爵士乐,穿着十九世纪的衣服上街,被不少同性搭讪,在花店学剪花、插花,还去球馆看了黄蜂队的主场季前赛首战。
所有的烦闷,全都消失不见,他感觉以前的自己又回来了。
……
文森乘坐酒店的车子抵达机场,相比来的时候,此时的文森更像一个少年,弄了一个时髦的发型,穿着简单随意、低调奢华,运动裤配牛仔裤,洋溢着青春和活力。
黑色的西装被扔掉了,黑色的墨镜换做了时尚潮牌,手上是运动手表,就连耳朵上都有两个带着钻石的耳钉。
除了身上没有纹身之外,他的形象大变。
以至于抵达波士顿的时候,梅兰妮看见他都不敢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