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于肥球,朱永要振奋激昂得多。他领着那些新军还有民壮,正漫山遍野地追击着对方溃散的骑兵。他父亲就是边镇大帅,他如今就有着抚宁伯的爵位,他早就看习惯了生死,打仗,死人是很正常的,边镇上,每战皆是如此。
重要的是,自己活着。自己战胜。
将种,始终比之于普通人,还是有着许多不同的,不是一同成为了丁一的弟子,便无区别。朱永对着身边的新军吼叫着:“快点!保持队形!要不要把那些教官喊上来押阵啊?他们还有百来人能站着。要不要啊?”
那些比起新军们还至少小了三岁左右的教官,他们刚才抵挡于前的身影,是这些新军之中,血性汉子抹不去的耻辱——自己,被一群十四五岁的教官保护着,真真实实的,那些先前自己不以为然的少年。用他们的死,来让自己活着。
听着朱永的话,他们咬着牙加快了步伐,摔倒了,便籍着同伴拉扯,爬将起继续前进。
朱永看着很满意这样的效果。他又拖后了几步,对着那些怀集的民壮吼叫着:“真他娘的爽,就有那么些外地佬,来替怀集人抛头颅、洒热血地去死,用他们的命。来换怀集人的平安,很爽吧?怀集的男人,就他娘的扛个枪凑个热闹好了!你们他妈的脸红不?这些甘愿为了怀集去战死的傻子,就他妈的死余前头那几百人了!你们接着缩!他们要死光了,你们就当狗,给侯大苟的手下舔脚,把自家的女人送给他们玩弄,孬种!”
“俺们不是孬种!”那些民壮里许多人不甘心受污辱,大声地吼叫了起来。
朱永冷笑着抽刀指向前方:“那跑起来啊!他娘的,嘴上的大侠谁不会做?现在还不是要你们阵列于前,追击溃兵啊!二傻子都会的事,这要是在边镇,正是捞战功抢人头好时机,哪个当兵吃粮的,不一窝蜂往前涌?你们象个娘们一样,稀稀拉拉拖着几里路长,不是孬种是什么?”
那些民壮扛着长枪,拼命向前,至少有七成人终于也跟上了前头那些新军的步子。
事实上,这真是二傻子也能做的事?扯吧,两条腿的步卒追六条腿的骑军,对方又是一心逃命,哪里是什么易事?只有一个法子,就是凭仗着人的意志,生生把马拖垮,毕竟侯大苟手下,还没奢侈得和鞑子一样,一人数马。
朱永没有骑马,他也在咬牙赶路,他的脚上也是一样火辣辣地痛,他也心痛那些倒下的学生。但将种出身的他却知道,如果放弃追击,那才是对那些倒下的兄弟最大的不敬——不单将教那些敌军逃出生天,而且对方如果训练有素的话,还可以在撤出沙场脱离接触之后,整队重来。
这个时候,他无法跟肥球一样抚尸痛哭,他不想让那些倒下的学生,白白地死去。
朱永用他的方式,悼念着那些英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