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看看?”
杨夕盯着那眉眼,细细的瞧去。单眼皮,眉形纤秀,鼻梁不够挺,嘴唇很薄。这是有点寡淡,却很禁得起细瞧的相貌。
越看越觉得眼熟,联系青年异常的反应,目光顺着那白色法袍向下,终于看到他屁股下面坐着的,赫然是识海的“魂眼”。
杨夕震惊的睁大眼:“你是……”
“小傻子,识海里哪能练出活物来。见着活的,自然就是主人了。”
焦则笑得更开心了,肩膀都抖了一抖。
眼前的青年,看起来是那么容易快乐,唇边的酒窝,眼角的弧度,依稀可以看得出,是个喜欢看人出丑的坏心眼。活脱脱是各家师门长辈,最喜爱的小弟子,最受宠的淘气包。
怪不得这一路过来,闻得花香,却不见虫鸣。
杨夕也想陪着笑一笑,却无论怎样扯动嘴角,都不能应景。
她当然知道,人内心所认为的自己,和旁人所看到的形貌并不一样。
世上最难摸透的就是人心。
可是她用尽她贫瘠的想象力,也不曾想到,鹤发鸡皮,心如死灰的焦管事,青春年少时也曾有过锐意的风华。
下意识的,就想低头看一看自己的模样。又恍然想起,自己所见到的神魂与旁人所见到的并不一样。自己见到的,会被自己的想法修正,而旁人眼中的,则是潜意识里心底深处的自己。
否则胖池也就不会,明明显露了人身在杨鑫面前,自己却从未察觉,自己是个人。
杨夕在焦则对面坐下来,忽然有点儿想问一问焦则,你眼中的我,是个什么模样?
然而几次张口,却只挤出了一句:“这里的景色很美。”
端起面前的茶水,盯着浅红茶汤里漂浮的鲜红花瓣。
如果得到的是一身丫鬟装束被打得遍体伤痕,该有多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