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摘下一只耳机回应道:“发生了什么事,难道有人到这里来闹事?”
在他的记忆中,已经很久没人敢到夜莺酒吧来闹事了,毕竟但凡在青阳市道上混的人物,谁见到叶凡不敬畏三分,这里是叶凡的场子,他们自然不敢胡乱造次。
“不是闹事,是有人在这里大开杀戒!”
手下汇报道,“他们拿着冲锋枪,见人就杀,已经死了好多人。”
“枪杀无辜顾客?”
洪兴闻言不觉虎躯一震,在他的印象中,这种恐怖袭击事件往往只有在国外才能发生,毕竟华夏国的治安在全球范围内是相当的好,首先枪支就很难购买到。
“没错,洪爷,这些家伙简直就是一群疯子,杀红了眼,摆明就是奔着血洗酒吧而来的。”
“冤有头债有主!”
洪兴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掏出一柄ak47,“如果说和兄弟集团有仇,那么完全可以冲着我们来,枪杀无辜的顾客算什么本事?”
语毕,他又吩咐了一句,“传我的命令,让所有的弟兄们都抄家伙,将那些该死的枪手全都消灭掉。”
兄弟集团尽管不主动闹事,但是绝非任人捏的软柿子。
酒吧内藏有大量的枪支,一旦开火,并不怵于对方。
糯康那边也是调查存在着失误,只知道夜莺酒吧和水晶宫属于兄弟集团,只当和别的娱乐场所无异,殊不知,酒吧的人员、装备配置却相当的精良,是其它酒吧根本无法比拟的。
很快,数百名看场子成员从酒吧仓库里取出了各式枪支,汇聚在洪兴身边,那场面尤为壮观。
洪兴望着对面尚未停止射击的枪手们,一声令下:“兄弟们,将他们给我全都杀光,血债血偿!”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