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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5 / 6)

沈姓少年所谓的吃尸体,其实是指吃兔子的尸体!

吴启将打回的四只兔子扒皮脱骨后,在溪水里洗干净,放到沈惟慕跟前的木墩上。

吴启犹豫再三,“公子真要自己动手做饭?车里还有很多点心——”

“点心是点心,饭是饭。”

“那、那奴来做吧。”吴启不太确定自己做的东西能否入口。

“去烧火架锅。”

“好咧。”

沈惟慕提一把锋利的匕首,刀快到只见残影。

天色较暗,在场的另外两个人都分神在别的事上,都没看到沈惟慕这惊人的手法。

将三只切丁的兔肉焯水去腥后,锅内烧油,依次加入蒜瓣、芫荽、葱和麻椒炸香。

书上说了,这油的火候很有讲究,要以入锅的蒜瓣刚好漂浮起为宜,过高会让兔肉老柴,低了则去不掉兔肉残余的腥气。

兔肉在此时入锅刚好,恰到好处的高温瞬能间锁住兔肉弹牙的口感。

手腕旋转,铲子翻飞,较高的翻炒速度可令兔肉均匀吸收到调味的同时,不至于过分失水,保持住肉质的鲜美滑嫩,然后起锅撒蒜粉芝麻,一道麻油嫩炒兔丁便做好了。

配上食盒里备好的馒头等干粮,加一盏青梅酒,就着这么一大锅兔肉,在夜幕下的溪边小酌畅食,十快哉。

或许因为这道菜是自己第一次烹饪的成果,沈惟慕觉得尤为得香,好吃到他觉得自己现在就算修为近乎散尽,活在这异世,也不算什么憾事。

兔肉在翻炒的时候便香飘十里,宋祁韫早就被香味儿勾得忍不住朝沈惟慕的方向看了好几眼。

想不到他这样富贵年轻的公子,竟然能亲手做饭。

他是把家里的厨房都搬来了吗?随行带着锅具、锅铲、油烟就罢了,葱蒜芫荽等调味菜居然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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