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报的是两项,其一是刘立臣绑架了燕红雪妹妹并威胁她将陈沫的歌曲卖给他;其二是燕红雪分两天交给过刘立臣三首歌的词曲,昨天交给他的两首歌,其中一首是卖给他的,今天上午交给他一首,他没付钱。原本商量的是每首歌六百万,有第一天转账记录作证,毕竟付了钱买来的歌一定会注册。
总之,其中是有模棱两可之处。
陈沫也没打算这件事能直接把刘立臣送进去,就是故意给刘立臣找个似是而非的麻烦,让他进警局,连带着胡良也要进去而已。
这样,直接打消胡良在网络上的嚣张气焰,也让刘立臣自食恶果,好歹是有短时间拘禁燕红娇的事在,至于能不能判就不确定了。
另外的六百万的话,那就看警方审讯时,对方的口供如何了。
反正能赚就赚,不能赚就不赚。
但刘立臣绑架这件事,他不进去,也总需要有人进去的。
至于燕红雪,陈沫直接跟她签署了一份歌曲代售协议,让对方所谓的“偷”不成立就足够。
只是陈沫也没想到,柳深那边竟然糊里糊涂承认了六百万一首歌这样的事,其他安保人员,刘立臣别墅的其他工作人员则大多直接摇头,表示不知。
毕竟,因为涉及绑架,就涉及了刑法,刘立臣那段时间可是全别墅的监控系统都关闭的。
也只有当时在客厅的柳深、燕红雪对他开出的价码最清楚,于是歌曲的价格就被合理化地定在了六百万。
只是,陈沫不太安心。
因为按交易来定的话,刘立臣再给陈沫六百万,最后这一千二百万也会先到公司手里,然后再分一半给陈沫,陈沫还要好再缴纳一个个人所得税,这最后到手大概,也许,能剩三百多万就不错了。
倒还不如之前就六百万,再跟燕红雪私下分红划算,这样可以按照赠予走,顶多上个20%的个税,最后稳妥到手420万呢。
这账,越算越亏。
陈沫刚刚做好的三菜一汤突然间就不香了。
真是赚钱难呐!
看着那些电影、电视剧、小说里,一个个穿越后随便拿出点儿东西就是几千万几个亿,几十亿,几百亿,甚至千万亿的赚,成为世界首富,拳打南山幼儿园,脚踹北海小流氓,然后一路横扫东方,马踏西方,路遇倭寇,随手樯橹灰飞烟灭的豪迈。
哎,这人跟人是真没法比。
同样是穿越,人家穿越后咋就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税,到了自己这里,赚钱实在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