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们逐渐退场,他得尽快把那斗篷剥下来。
于是忒斯特猎杀的动作更快了,越来越快。
他的脚踝泡在吸饱鲜血的泥浆里,赤足和小腿裹满血污,像是多了双滑腻的
靴子。他的身边全是蠕动的触肢和沾满血的枝叶,血一般的晚霞泼溅而下,所有事物都是暖洋洋的,闻起来像他期待的神国。
顺着金线朝上跳跃的过程中,忒斯特看到了克里姆森。
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位曾经的对手,克里姆森正踩着重伤的索罗,目光热切地看向迷失塔。安娜金则躲在角落,悄悄集中精神念咒,要把他从高处击落。
忒斯特当然知道她的想法,所有谨慎的好心人都会是这个想法——没准克里姆森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急着把这些宝贵的消息带回永恒教会。
所以他们该囚禁他,把他沉入血沼,让永恒教会对此一无所知。
那怎么行呢?……这些可悲的异界人,根本不懂得混乱的魅力所在。
看不到效果的商品,是没有人愿意购买的。短短一个形容词所描绘的力量,永恒教会的恶魔们未必放在心上。
忒斯特喜欢今天的景色,他要他们都知道,然后像苍蝇追寻血肉那样亲自送上门来。
忒斯特抱住影狼的脖颈,一根金丝悄悄射出。
他没做太多掩饰,克里姆森自然察觉到了那一丝杀意。他瞬时间跃下触肢,半空中便撕开了什么东西——下个瞬间,他的身影消散在风中。
忒斯特则跃上迷失塔边沿,他跳下狼背,在碎裂的石砖上留下两个血脚印。
“你放走了克里姆森。”没等忒斯特张嘴,诺尔先一步开口,用的还是陈述句。
“总得留个活口回去通报情况,而他恰巧死不了。”
忒斯特瞧着诺尔头上碍眼的兜帽,手指动了动,“亲爱的,我们真的要在现在讨论这个?”
尽管有阴影遮掩,忒斯特能感知到诺尔投射而来的视线。那视线扫过他的双眼、嘴唇和发梢,停在他沾满鲜血的小腿上,最后又回归他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