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就有恃无恐拖着不还,要么就直接弄死债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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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司征十郎在暑假的最后一天,打来电话问沈韵想要给自己的小说起个什么名字。
“杀与艹之歌。”
“什么?”
“哦,抱歉抱歉,我开玩笑的。”
沈韵毫无诚意的道了歉后,花了三秒钟思考了一下:“法外之王,这个名字怎么样?”
“挺好的。”
赤司也支持这个书名。
事情就这么定了。
为了稿酬的问题,沈韵的双亲特地抽出了周六的时间,但是见到镜花社的编辑真的上门时,他们两个人才发现自己的女儿居然跑去当了“文学少女”。
给的稿酬和版税不算太糟,业内平均水平。
虽然和赤司征十郎是朋友,但是亲兄弟还要明算账,何况是资本家和旗下作者的关系。
不过沈韵倒是拿到了传说中的签字费。
“两百万的签字费啊。”
简直是一张让人目眩神迷的支票。
明明伊丽莎白女王的时候,看到三万金杜兰特也不会多眨几下眼睛,但是看到这笔签字费的时候,她真的是被震惊到了。
现在沈韵真的相信赤司不单纯是剥削自己的资本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