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宝看了一眼贴在铅笔盒内侧盖子里的课程表,虽然大学生都不喜欢跟小孩子那样带铅笔盒,可习惯这种事儿,一时半会儿还真改不了,起码喜宝是这样的。
瞧了眼后,喜宝说:“马哲课。”
“太好了!我爱马哲!”刘晓露不再折磨她的书包了,而是两手合十,一脸欢呼雀跃的说,“马哲课在北校区,咱们要跟其他系的同学一起上,快点儿走啊!跑起来!”
跑起来真的不夸张,实在是大一很多课都是公共的大课,搁在以前,喜宝都不敢相信几百人一起上课是什么样子的,可现在她却已经习惯了,毕竟每周都有至少两三节大课。
抱着书包跑出教室,顺着人群冲下楼梯,然后找准了方向一鼓作气往北校区冲去……
这就是大学日常,每天都处于忙碌和更忙碌之间。
跑着跑着,还有面熟的人混进来:“我认得你们,是不是要去上马哲课?太好了,学校那么大,我总是迷路。”
尽管是不同系的,不过相聚就是有缘,别说像刘晓露这种本就热情的人了,连喜宝也不会拒绝这种顺手的事儿。于是,三人的小队很快就扩大了,等冲到马哲课楼下时,队伍已经扩充到了三十几人,而且明显有急剧扩张的迹象。
喜宝看了眼手腕上的表:“还有五分钟,来得及。”
周围的同学明显长出了一口气,还有人用羡慕的口吻对喜宝说:“有手表就是方便,我那天去旧货市场看了看,最便宜的也要三十五块,买不起啊。”
“开学第一周的淘货你没去?我花了五块钱买了个电子表。”有人得意洋洋的显摆起来,“那个师兄说电子表太幼稚了,上班以后戴不出去,这才便宜了我。”
“那你运气可真好,我那天也去了,就淘到了几本旧书,还有一个大木桶。”
人群边闲聊边往教学楼里头走,喜宝没吭声,只是走在一边,顺着人潮走着。这时,又有人从后头冲上来,似乎跟刘晓露是熟人,很熟稔的打了个招呼:“还是你们外语系好,第一周就把整个学校给摸透了,我每天都跑错地儿,幸亏没迟到。”
喜宝诧异的看了过去,见那是个面善的女孩,下意识的问道:“你们第一周没有跟着师兄师姐熟悉校园环境吗?”
“哪会那么好?我们系都是没人要的小孩,谁那么空带我们?全是自个儿摸索的,要是走错了地儿上课迟到了,老师直接记下名字,扣期末的平时分!”
一提起这事儿,那姑娘就气得很,边顺着人潮走上楼梯,边气恼的道:“整个京市大学,也就你们外语系是最特殊的,因为每年招生都不够人数,学校把你们当亲闺女疼呢,生怕一个不好,坏名声传出去了,明年就更没人报名了。哪像我们,跟后娘养的一样。”
喜宝笑了笑,正好到了教室门口,一看已经有小半人到了,忙急急的走进教室,往最前头走去。
此时的大学没有强占后排座位的习惯,全都是争着抢着往前面挤,有时候前面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不多的位置,同宿舍或者同班的就会分开坐。毕竟又不是小孩子,上课听讲可没必要扎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