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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 34 章(3 / 8)

走路都出汗!很好,被他秀到了。

傍晚下班回家,俩人都要求明天穿毛衣上班。

李秋菊说:“可以啊,你不怕冷就穿毛衣。”

唐青云说:“你得织新的,羊毛的。”

李秋菊挑起眉毛:“羊毛的多贵啊,为啥穿羊毛的啊,一件得好几十,咱家吃喝不花钱了,你不用出钱养你爸妈了?为啥要穿羊毛的?”

“韩承就有羊毛线的毛衣,宋柚新给她织的,暖和不束缚不影响训练,不像棉袄这么笨重,你说我津贴也不少,经常在户外,穿件暖和衣服咋了。”唐青云非常羡慕地说。

李秋菊:合着棉袄白做了呗。

梁季平夫妻俩的对话也差不多。

两人的媳妇都很头疼,已经做了棉袄,又要买羊毛线给他们俩织毛衣。

周五下班去传达室领牛奶,宋柚还收到一张包裹单,本来以为是双方父母给寄东西,周日取回来一看,竟然是江远鹏给她寄了一支派克钢笔。

宋柚非常意外,在这个年代,派克钢笔可是奢侈品。

像江远鹏这样的知识分子,自然很喜欢并且珍惜钢笔。

可他把一只崭新的笔寄给了宋柚。

跟钢笔一起寄来的还有一封信,一页纸的废话中,宋柚敏锐地捕捉到其中一句,就是不要把之前她说的事儿往外说。

宋柚想了又想,跟韩承说:“上次我跟我爸说的江帆的事儿,他肯定会去寻找真相,是不是他查出什么蛛丝马迹了,所以给了我一支钢笔,算是封口费,不让我往外说。”

韩承分析道:“要是他真去调查的话,他肯定不想惊动他的妻子儿女。”

宋柚觉得他们的推测非常有道理,说:“应该是这样。”

她非常兴奋,脑补出了智商极高的江远鹏步步为营,弄清楚事情真相,最后与张文雅决裂的大戏。

非常期待。

不管江远鹏是出于什么目的,她都白得了一支派克笔。

这支钢笔还是金笔尖,是把钢笔用了还是收藏好等以后成“古董”,宋柚想了想,她想还是让当下的生活过得更舒服一些比较好,于是把钢笔吸了墨水,给江远鹏回信。

宋柚也是在一堆废话中写了一句最重要的,告诉他不会往外透露半个字。

这事儿她绝对会配合江远鹏。

等她写完信,还是很兴奋得无法平静下来,就拿了本书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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