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少少、也能算得上是给荣威县里面,带来了一丝丝的经济效益而已...
而白宇支持此事的原因。
则更为搞笑:他支持这件事情,纯粹就是因为陈晓端,她也在红星公社那份申请函上面,签下了她的名字。
没有别的原因,就是这么简单!
在这个时期,
要申请成立一个省级的自然保护区,并不需要政务院批准。
行署办公室,设置在蓉城的“西南局”,就有这个权限。
其实在这个时期,大家并没有什么自然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
目前唯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只有一个,那就是广东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而在巴蜀省。
这个时期,连大熊猫都不会被列入保护动物,更不会因此而为它,去专门设立一个“大熊猫保护自然保护区”。
由此可见。
如果罗旋在那个所谓的《申请函》上面,加上一个“野狼”自然保护区的话...
估计省里面的各个部门领导,会笑掉两颗大牙:野狼这玩意儿...还保护?
打不死它!
不得不说这个时期,各级干部们办起事来,效率就是高。
罗旋和陈晓端二人,拿着介绍信和申请函。
一进到各个部门的办公室,就会有办公室主任出面接待,然后立马就将这封《申请函》,递交到各个相关负责同志手上。
只不过。
当罗旋看见各个部门的负责同志,给回来的批示之后,心里不禁感到有点拔凉拔凉的...
只见申请函的后面,都附上了各部门领导的亲笔批示:原则上同意。此事,请转交给地区领导酌情处理。
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