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格格党>都市小说>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见义勇为反被刑拘?!(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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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见义勇为反被刑拘?!(大章(5 / 9)

好像灯也是黑的。

不过明天他们可以从房子的业主身上着手调查。

只要对方租了这里的房子,再结合他的身形图片,基本上很快就能知晓对方个人信息,紧接就是通缉和捉拿归案。

毕竟在他们的辖区发生了这种事。

这个人不管跑到哪他们一定给抓回来!

就这样,做了相关的笔录之后警察离开了。

对方所涉及的罪名有,强奸未遂、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以此进行刑事立案。

至于是否达到故意伤害的标准,得先看伤情鉴定。

警车搭载。

苏凡陪同慕忆之来到了附近的意愿。

在这里做伤情鉴定。

并且办理了入院手续。

经过检查慕忆之后背被砸伤、呈现淤青。

而手臂则是被甩棍打出了数道淤青。

甚至还有一处还出了血。

不过做伤情鉴定的医生表示,这未达到轻伤的标准只是轻微伤。

轻微伤坚定标准中,四肢损伤。

一,手、足骨骨折。

二,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三,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以上或者擦伤面积在20cm以上;

四,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以及躯干损伤。

慕忆之刚好达到轻微伤的标准。

也就是说关于受伤这一块只能以寻衅滋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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