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闯入别人的镜头算是怎么回事?
“你们可真刑啊!”
苏凡嘴角微微一扬。
刚刚对方跑得快被放过了一马。
现在居然又主动过来作死?
刑!有判头!
就目前,强迫交易罪肯定是能安排上的。
因为他们强行付费合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以及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所以这里只要报警并且不接受谅解,要去追究责任。
那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很显然,他们这种惯犯不属于情节较轻的范围,所以五天是肯定跑不掉了。
于此同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这是那个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前,提前告知服务的收费价格。
如果真要追究下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这个可不是他自己的。
而是对方这段时间以来所有被证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收入。
当然。
作为一个法学系的学生。
对方都坑到了他的头上。
那他肯定不能就这么不痛不痒的给对方一个教训不是。
他打算给对方玩一把大的。
现在十点钟。
广场上还有很多人。
肯定有不少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