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你要对我做什么。”
提姆的嗓音冰冷得像冬日结冰的河流:“什么都不做。”
车厢安静了几秒。
提姆换了口气,冷淡地:“我只是需要你的配合,你把一切都搞砸了。”
迪克心想我怎么又搞砸了你的破事——他对这个长着同样脸的提姆同位体也渐渐失去耐心,即使是受制于人,他依旧轻微地嗤笑了一声:“哈。”
车速猛地加快。
油门被踩到底,提姆的声音紧绷绷的,语速飞快:“你知道吗?这个该死的世界和你那个甜甜蜜蜜的世界不一样,如果夜枭发现端倪,他会杀了我——直接被杀还算好的,我本来就要完成一切,可偏偏你像颗陨石一样砸进来,先是救下理查德,之后又——”
迪克:……
是他的错觉吗?提姆好像很委屈的样子,活像被抢走胡萝卜的垃圾小熊猫。
虽然用委屈这个词形容很怪,但迪克之前长达五个月都在小公寓里饲养小红鸟,导致提姆的心思在他面前犹如透明一般。
所以他一开始很难对这个提姆的同位体生出敌意,哪怕他看起来很会穿西装,很会装样——太会装了,西装三件套,袖口的钻石袖口熠熠生辉,羊毛大衣都被他穿的那样优雅。
但迪克总能想起小号的提姆,四平八稳地摊平在他的床上,抱着枕头滚来滚去。
听到这番指控,迪克忍不住抗议:“……嘿!任何人看见小丑要把人切成八块,都会去阻止的好吗?”
提姆做了一次深呼吸。
“那他妈是利爪。”
提姆冷冰冰地:“那他妈是理查德格雷森,老猫头鹰视作眼珠的利爪,他要是死了还好,夜枭爱怎么发疯就怎么发疯,可他被你救下来了,之后倒霉的是谁?”
迪克:“等等,猫头鹰?猫头鹰法庭?”
他完全没搞清状况。
提姆沉而缓地吐出口气,忍无可忍地:“夜枭——托马斯韦恩,布鲁斯韦恩的哥哥,你想找的布鲁斯韦恩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他八岁就死在犯罪巷,玛莎韦恩是个残忍的精神病,她的丈夫是个心理变态的外科医生,某一天夜枭突发奇想,就顺手宰了他们,之后他和一群疯子成立了个叫犯罪辛迪加的组织,现在整个地球由辛迪加统治,你明白了吗!”
迪克:“……”
迪克在雷区边缘试探:“……哇哦,所以为什么利爪还在?”
提姆:“因为猫头鹰法庭那群该死的利爪很好用,不会死还能修复,各个蠢得没有脑子。”
迪克顿了顿,很是费解:“所以另一个我也是利爪了,但他摸起来温温热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