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胆子也大了很多,蹑手蹑脚地进了屋子,里面的摆设也是亮堂堂的。
进了屋子,那股子味道如今变得更加明显了些,比衣服上浓烈了数倍。
只是闻了一下,小狐狸就记起来了,这就是忘忧身上的味道!他很喜欢这个味道,他不会记错的!
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赶紧跑到院子里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这里的摆设和当初忘忧家里一模一样!
他又跑到屋里继续寻找忘忧存在的证据,最后翻出来一叠绣着“乐”字的小手帕。
乐乐的眼眶突然就湿了,他怎么能够不记得呢,他怎么能够认不出来呢?
当初忘忧就喜欢给他缝这种小手帕,上面的字歪歪扭扭十分丑陋,被小狐狸嫌弃的不行。
如今看看好像也没有多大改善,他又拿出了最下面的一叠,发现上面绣着的字娟秀漂亮。
两相对比,他不知道这个不识字的糙汉到底是练了多长时间,但是大概也能猜出来了……
原来,忘忧没死,他跑出来了……
他一定记得我们两个说过的话,所以他在这里盖了漂亮的大房子等着我……
可是,我居然让他等了那么久!
他忽然对着四周喊,“我是乐乐,我回来了!我回来陪你了!你出来,好吗?”
没有人回答他。
小狐狸喊了半天,他目光一转,忽然看到了一旁被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
虽然它们款式不同,但是大都类似,无论是和自己身上这件,还是和……被野兽撕咬的男人身上那件……
……
忘忧觉得自己还有些意识,他全身好像都被人的手托起来了一样,轻飘飘地飞着。
但是他不太想走,他记得,他还得去找一只叫乐乐的小狐狸。
他想挣脱束缚,朝着不远处的光芒奔去,一双手按住了他的手。
“你想要找到乐乐吗?”
“我想。”
“下一世见到他的时候你会心生欢喜,你会在第一眼的时候爱上他,伤害他你也会生不如死……尽快找到他,希望你好好待他。这一世,认认真真赎罪,无论如何也不要再辜负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