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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我要红!(2 / 8)

最终,经过一再的商讨,三个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还是要走一个偏稳妥的方案。

走流行风。

曲风依然要明快,要能够让杜雪岚继续保持冷艳的气场和风格,但风格又不能太硬朗了,所以……那也就是情歌了呗。

于是徐正华为她写了一首《七月七日晴》。

看样子杜雪岚很喜欢,陈邦道也很满意。

她的最后这张专辑,会被命名为《眉飞色舞+》,以《七月七日晴》为主打歌。

合约的条件,完全达到了徐正华和陈邦道当初的约定。

正华音乐拿走这首单曲49%的版权,以后可以获得长期收益,且由此占据整张专辑属于制作方部分的4.9%的分成。

徐正华个人拿到18%的超级版税合约,外加整张专辑4%的版税。

在整张专辑里,加上《眉飞色舞》和《眉飞色舞》混音版的合计2.8%,就是一共6.8%。

除此之外,整个九月份最重要的事情,大约就是正华音乐正式挂牌了。

装修的大改动并不算多,很快就完成了,又晾了一段时间之后,正华音乐就正式搬了进去,也把牌子挂了出来。

但是并没有趴体和庆祝。

徐正华不太喜欢那种热闹。

甚至整个公司除了徐正华之外,暂时也只有两个员工。

一个艺术总监刘德峰,一个制作总监大刘,刘然。

正好可以合称二刘。

9月28日彻底完成安小菁那七首歌的录制之后,第二天就接上了杜雪岚的《七月七日晴》,一忙又是三天。

好悬赶在周五的晚上,也就是中秋节假期到来之前,把《七月七日晴》也给录出来了。

然而徐正华并没有打算给自己放假,反而是转身就进了启明星唱片在帝都分部那边的“编钟”录音棚。

他的新专辑在假期的第一天,正式开录。

反正大刘彻底投靠之后很是心热,而刘德峰也一直都很好奇徐正华给他自己写的歌,会是什么风格,所以俩人其实一直都在等着呢。

那就不管什么节假日了,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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