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宁故意扯了扯他的脸蛋。
顾添珩侧脸,直接压着她的手,在脸上蹭了蹭。
姜宁慢慢地坐起身,“我还是得做些其他的事情,我太开心,睡不着。”
顾添珩拿她没辙,刮过她的鼻尖儿,“成,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都依了你,女王。”
“呀,你都知道女王呀。还知道女同志这一辈子就这十个月的女王。”姜宁记得这是后世的说法。
顾添珩想了想,“我也不知道这两个字儿,突然就蹦脑海里了,而且你本身就是我的女王。”
油嘴滑舌起来的顾添珩有些陌生。
可是她很喜欢。
姜宁是真的睡不着,所以起来写字了。
写的隶书。
圆圆的角角,看起来木讷,板正的字体,她偏爱得很。
顾添珩却喜欢她写的簪花小楷。
他说,这簪花小楷如她的人,美如画卷,让人移不开小眼,字字如小花,清丽脱俗,让人一眼记于心。
隶书在他的眼里,相对来讲,要木讷,刻板一些,不能代表她的人。
因为他喜欢……
所以她特意用簪花小楷写了“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顾添珩看着眼前这一行,字如花,美如画的十个字,眼中翻涌起丝丝的欢喜,提笔写下: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简短的十六字对十字,眼神的缱绻缠绵,即使此时相对无言,周遭寂静,他和她的心也是紧紧相靠,懂彼此。
心意相通的人,不需要太多的言语,肢体来表达,只是一个眼神,便懂矣。
……
转天清晨。
顾添珩早早的安排了人过来把b超机抬到了武装部的卫生站去。
然后告诉了严芝姜宁一胎三宝的消息。
把严芝高兴得当即要跪地上拜老天爷了。
还是顾添珩把她拉住,“妈,您这是做什么呢?屋里您就多花些心思,多给她一点空间,她喜欢自由,并且她心里有素的,你知道。”
“妈懂,妈都知道。”
这个尺度严芝把握得很好。
年轻的时候。
她就是有名的好脾气,会看人脸色,八面玲珑的人。
在村里数年,从来没有得罪过谁。
隔壁的邓兰就算了。
她是见谁都咬牙切齿,不好相与。
可一个巴掌拍不响。
邓兰闹腾几下,没劲儿,也就安静。
说来现在邓兰也是安生了。
李小月几乎只剩半条命,邓兰心疼钱,也没给她治,就拖了老家养着。她一心扑在李大拐的身上,天天想尽办法打听李大拐的事儿,甚至想要求领导放了李大拐,结果都是无济于事。
而李小月无人照顾,听说在屋里一口吃的捞不到,屎尿都在床上,人从那屋前过,都能熏死人。
怕是也没几天活头了。
想来也是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