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龙喝高了。
不高,不足以掩饰他今天有多丢人,不高,不足以保存他做父亲的面子。
高了好,能忘了一切烦恼。
程家人都没拦他,就让他放纵一回。
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这就是个命苦的。
祖辈是开镖局。
战乱时期,家里男人们都被拉去做壮丁了。
对于他们这样有些武功底子的人,说是拉壮丁,其实就是炮灰。
所以,人财两空。
才八九岁的他,在那种大环境下,想靠卖艺是不可能的,更找不到愿意招他做工的店铺。
为了活命,只能低下头要饭。
后来加入了儿童团,凭借身手,屡屡立功。
这边解放了后,他却坚决不跟着大部队离开。
因为他怕,怕老朱家在他这里断了代,他宁愿做个普通老百姓。
留下了,又没了生活来源,十三四岁的他,跑去码头扛大包。
后来,淮河边陆续安排了几个国营单位,他厚着脸皮去县里要了个工作指标。
一直到了二十好几了,因为救了郑家兰,郑家兰才嫁给他的。
一个孤儿,努力养活自己,成家立业后,又努力养活老婆孩子,不容易。
表面粗犷,内心也有脆弱之处,又没个可依靠的地方,因为他就是家中的支柱,不能倒。
喝高了的朱海龙,抱着乖闺女不放,一会儿说要正式认下干闺女,一会儿又说还是给他家年和做媳妇好。
程老爷子拍他肩膀,“你赶紧把我孙女还给我,才四岁的孩子,你就给你家狼崽子盯上了?”
“不!”朱海龙摇头,“从小四能走路时,我就盯上了。我就想啊,你家孙女多,你媳妇苛待小四一家,还嫌弃朝云连生仨闺女,不如我抱回家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