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风回答的很直接。
“嗯?”
混混头头眉头一皱,脸色顿时拉了下来,“兄弟,你口气不小啊!”
“知不知道在这种高档地方捡尸是需要有人配合的,不然你不仅吃不消,而且还可能会被反吃。”
“哥保证没问题,而且我们几个向来都没失过手,保证事后还能让你有钱赚,今天这尸可是极品货,不然哥也懒得管你。”
“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弱点,关键是你要懂得如何抓住她们的弱点。”
“怎么样,考虑一下?”
混混头头一脸的得意,像是有点向陈长风炫耀的意思。
陈长风眼睛一眯,“我刚才说的话你没听明白吗?既然没听明白那我就问问你。”
“你怎么知道我捡尸?我要说她是我朋友呢?”
“别逗了,兄弟!”
混混头目笑了,“如果这是你马子,你干嘛不抱着反而扛着,你是在考验我捡尸的问题?”
额?
还有这种说法?
感情原因出在自己这。
要说以往自己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人,所以一再嘱托初晴晚上出门不要喝酒。
因为你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人。
被占便宜是小事,遇到这种捡尸的人。
后悔都来不及。
当初王晓小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如果不是自己及时赶到,恐怕现在她整个人生都毁了。
要说也头疼。
王晓小这体质的专门吸引这些人吗?
看到三个小混混沾沾自喜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