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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贼徒犯境,皆可杀!(1 / 3)

光和三年六月,吕布学艺有成,下山归家,这年,吕布十九岁。

吕布下山之时除了带了些日常实用的干粮外,只带了两样东西,样就是他这些年在山中所猎的虎皮与熊皮,记有白、黄虎皮二十张,熊皮十五张。若是在山下大城池中变卖,也是不小的笔财富。另样自然是王师临别之时郑重赠予的方天画戟,在吕布心中,这是师父的番恩情,更是无价之宝。

吕布身的白虎王袍衣,肩上挎着个大包裹,手中握着柄用白虎皮包裹而成的长戟,这身行装在大多数百姓心中多少显得有些另类,这路之上很是吸引了些瞩目的眼光。

不过倒是没有不开眼的蟊贼或歹徒想要抢劫吕布,莫说吕布看就是威武雄壮的嗜血之士,便是说吕布身上若有若无散的霸道之气,就能让那些通灵的麻雀野狗断了念想。

吕布起初在常山下的小镇上变卖了张熊皮,所得财物七十贯五株钱,倒也能应付从常山到五原县这路之上的必要开销。

七十贯五株钱并不算轻,但吕布放在包裹之中却觉得轻如无物。吕布的神力,就在王师十年如日的药膳摧残中雄起了!

王师所赠的方天画戟,重五十六斤,戟长丈有二,戟身通体银白色,雕饰有腾云龙纹,戟尖锋利非常,戟尖近处两端各有月牙形利刃。集轻兵器与重兵器功能于身,可为戟中之王戟!

“宝戟何日能嗜血?”

每当夜半无人,乌啼无声,手中虎皮轻轻擦拭宝戟,吕布每每慨然感叹。

……。。

马贼是五原县鼎鼎有名的伙黑风马贼的普通员,他的父亲是个马夫,爷爷是个贩马商人,家三代都与马匹深深结缘,马贼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当了马贼后改得,秉承着干行,爱行的家训,他爷爷名字叫马商,他的父亲叫马夫,那么他自然要叫做马贼,对于这个简单又好记的名字,他很是满意。

马贼骑着匹驳色毛杂的矮脚马,面带艳羡的看着被诸位领骑马围捧在中间的大领,想象着有天也能像大领样纵横在草原间,挥挥手灭村,动动嘴劫掠出那哗哗直响的贯贯五株钱。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草原上玩女人,大森林里按营寨,这就是马贼梦寐以求的生活。

但是这切并非那般容易,因为他们是并州的马贼,并州靠近匈奴鲜卑,民风彪悍,所以,刀口舔血,血中嘶吼乃是马贼真正的常态。

黑风马贼便是这样股真正历经无数鲜血白骨堆策而起的马贼群,黑风马贼在五原县内的偌大凶名,就是那次次马贼与牧民村民血与泪的搏杀中建立起来的。

三年前,没人知道黑风马贼是哪根葱。是哪方势力。

三年之后,五原境内,黑风马贼之名,可止小儿夜啼。

三年之中,唯有几个大镇的镇民与五原县城的几千守军,方能与黑风马贼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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