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凌出勤,解决租户与房东的问题……
【新历:2.77年】
汪凌休假,去临海大学带小妹去玩了一天。
【新历:2.83年】
汪凌正听着手机里的歌。
这是一首最近爆火的歌曲,名字叫做《那个听我唱歌的女孩》。
据说是一个不知名的歌手唱的,歌手的名字好像叫什么安一丁,反正十分冷门,也没有多少人关注的那种。
“汪凌,周队招呼你去一趟。”
“不会又是调解吧?”
“不是,这次是出案子了,快点跟上吧。”
“好。”
【新历:2.84年】
汪凌回出租屋,十分颓废的倒在了床上。
杀人案,被害者是他那天救下的那个大学生,而杀人的则是那天被他制服的那几个学生。
他又将那几个学生给逮捕捉住了,不过回到警署的时候,署长好像有些不开心。
【新历:2.84年】
汪凌回到警局,面对的则是署长的冷眼相对。
紧接着,他便亲眼见到,几辆豪车停在了警署前,将那几个“杀人犯”给接走了。
“为什么?”
汪凌大声的质问着。
“因为你抓错人了,杀人的不是他们。”
“可是我亲眼看到的。”
“那就憋在心里。”
【新历:2.85年】
汪凌颓废的来到了警署,有一个问题他想了好几天都没有想明白。
为什么那几个杀人犯一点事情都没有?
这天,署长将他叫到了办公室。
语重心长的对他说:
“你还年轻,我懂你想要立功的心情,但咱们不能冤枉好人。”
“可是,我亲眼见到他们拿着刀……”
“眼见的不一定是真的,我们调查过监控了,你就是抓错人了。”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了,难道连我都话都不信了吗?我还能包庇罪犯,我可是一个城市的治安管理者。再说了,真凶已经抓到了,你就别担心了。”
“那……好吧。”
署长见汪凌这个样子,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