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付出三成,倒也不是不行。”
无疑,霍景良觉得雷万霆的意见很有建设性。
高出市价三成,乍一看是不少,可只要地皮开发出来,一定是能够赚回来的,只是少赚一点而已。
而只要能签下优先开发合同,地主就不能随便卖地,霍氏也不用马上投入资金,算得上一笔划算的买卖。
就在此时,雷万霆话语再出,意味深长道:“霍先生,高出市价三成,只不过是口头协议!”
“哦?”
霍景良何其精明,双眼大亮,直视雷万霆,等待下文。
雷万霆会意,详细话道:“虽然我从来没做过地产,但在我看来,做地产最要紧是什么?地皮!”
“谁有地皮,谁就能够话事。”
“有了地皮,就能够和别人谈买卖,或者自己搞开发。”
“而优先发展权,只要里面的条款制定得好一点,地皮拥有者的权利,就能够通通被接手过来。”
“简单来说,谁签了合同,谁就不再是话事者。”
“霍氏也可以凭借合同,反过来掌握主动权,干涉地主,无论他以后要卖也好,想要开发也好,霍氏都可以拿合同说事。”
“怎么说事?”霍景良兴趣大增,主动请教道。
“地主想开发,那霍氏就说愿意开发,地主想卖地,那霍氏就说愿意买地。”
“在法律上来说,因为霍氏拥有优先权,所以地主必须首先考虑霍氏,不能卖给别人,也不能再让别人开发,只有等霍氏动手。”
“这个时候,霍氏只要能拖就够了。“
“一直拖着,霍氏也不用付出什么,一个月也好,一年也好,拖得起。”
“但地主着急做事,是拖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