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兴华路11号,小车顺利开进了派出所大院,杨乐说道:“老兄,到了。”
中年男人把车停下来,傻乎乎地问道:“文文呢?她在哪里?”
“我们先下车吧。”
他们下了车,杨乐看见高高的办公大楼端端正正地悬挂着警徽标识,这时,正好有几个警察从大楼里走出来,中年男人看见了警察,突然脸色一变,拔腿就往外面跑去。
杨乐大叫一声:“抓杀人犯啊!”
然后向中年男人扑了过去。
在大门口,杨乐追上了中年男人,紧紧地从后面抱着了他。
中年男人使劲地挣扎着,一时竟急疯了,张开狗嘴咬了他一口,疼得杨乐直哆嗦。
幸好几个警察及时的赶了过来,将中年男人按在了地上,反剪双手,牢牢地控制住了。
一个为首的警察问杨乐:“这是怎么回事?”
杨乐捋起衣服,看着手臂上青紫色地肿起了一团,一圈牙印清楚可见,还冒起了一点血丝。他咝了口气:“这个人杀了人,车里有血迹。”
为首警察吩咐手下:“把他押进去,先关起来再说。”
几个警察答应着,押着那个焉头焉脑的中年男人向办公大楼走去。
中年男人走了几步,挣扎着,回头冲杨乐大叫:“兄弟,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呀?”
杨乐没理他。
跟一个包二奶三奶的杀人犯有什么好说的。
为首警察又和蔼而关切地问他:“小伙子,你的手没事吧?”
杨乐摇头:“没事,小意思,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口。”
“小伙子,我们所里的医务室已经下班了,你去外面的诊所处理一下吧。另外,把身份证跟联系方式给我,到时候我们要找你调查。”
杨乐自然同意,把身份证给了警察,手机号也留下了,然后快步走出了派出所。
当然,他并没有去诊所,一点小伤,没什么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