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
一年多过去了。
长安,春。
北晋建国十年,姜平来到这个世界七年,天天三岁半,桃子两岁。
姜平离开晋国已经快五年了,一年剑门授业,一年半时间统一益州,来长安又是一年半。
长安府,长安城的衙门,因为是魏国都城,所以叫做长安府,乃是魏国三司之一,负责民事案件。
“一百两。”衙役直接伸出了手。
姜平眼睛一瞪,“你怎么不去抢?”
“抢哪有这里快啊。”衙役戏谑道。
“算你狠!”姜平从怀里摸出一张银票,是魏国朝廷发行的,面值一百两。
衙役验了一下真伪,虽然技术不同,但每个国家发行银票都不敢大意,都是追求绝对无法复制。
魏国银票自然也有鉴别真伪的方式。
衙役检查清楚后,收进了怀里,拿出一张纸来,“签完字,你就可以把人带走了。”
姜平二话不说,直接签字,然后进去把曾路给领了出来。
到了外面。
“这个月第三次了,这一年来,我光顾着捞你了,都说了那些不该宣讲的就不要宣讲,你怎么就不听呢。”
当初曾路决定要宣传他的知识的时候,姜平就知道,他肯定会迎来麻烦,毕竟政治和文化是分不开的。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
最终需要自己来给他擦屁股,他每被抓进去一次,姜平就要花钱来捞他。
一次一百两,一个月三次。
败家爷们!
这一年多下来,姜平几乎把长安的衙门官员都认识了,包括那个李古。
说实话,若不是李古给卖个人情给他,他还真不一定能每次都把曾路捞出来。
终于李古为什么要卖这样的人情给他,原因很简单,曾路宣传知识虽然不合时宜,但还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