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在星光图书馆。”
小野狼“哈?现在吗?”
“嗯,来吗?”
小野狼“没问题,我收拾下就出门。”
彩虹熊“好哒好哒,我现在就过去,一会儿见哦!”
两分钟后,
彩虹熊“我出发啦,你们穿什么衣服呀?”
彩虹熊“咦,认识半年了还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名字呢!”
彩虹熊“我叫黛玉,你们呐?”
小野狼“林黛玉吗?哈哈哈,我叫白野。”
彩虹熊;“嘻嘻嘻是哒,猴哥,你呐?”
她在键盘上输入了厉文隽三个字,想了想,又删了一个字,“厉文。”
半年前,她化名美猴王在风云论坛上认识了同是盗墓笔记粉丝的彩虹熊和小野狼,组建了一个群叫“老张家传人”,平日里闲来无事的时候聊聊天南地北,聊聊共同的梦中情人——张起灵,这件事渐渐地成为了她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虽然彩虹熊自恋、幼稚、废话连篇,当习惯了的时候竟也觉得是一道风景,小野狼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她的满腹情怀,不难看出来是一位非常有生活情趣的文艺青年。
彩虹熊“我到啦!你们呐?”附上了一张在图书馆门口比着剪刀手的自拍照。
小野狼“我也到了,在北门。”
彩虹熊“猴哥,你在哪啦!”
“我在书吧,你们进来。”
彩虹熊“来啦来啦!”
小野狼“好。”
她站了起来,往书吧门口看去,一只,额不,一坨?
她一眼认了出来那往里走来的一大坨粉色格子就是彩虹熊,她挥了挥手,“熊!”
“猴哥!你是猴哥吗!”
她点点头,“我是。”